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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伏“遥望”2013

  不管是被动等待而来,还是主动争取而来,总之2010年岁末的中国光伏产业再一次受到了政策的“眷顾”。

  如果说“2010年9月27日财政部、科技部、住建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文件,对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的有关政策进行大幅调整,以及随后取消总计54兆瓦的2009年金太阳工程项目的补助资格”,算是对“金太阳示范工程”这一独立政策实施一年多以来的一次小结。

  那么“12月2日财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四部门在北京召开会议,公布最新的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的支持措施,并表态力争2012年后国内的光伏运用规模不低于1000兆瓦(百万瓦),中央财政对关键设备中标给予50%价格补贴”,则可以称得上是中国光伏补贴政策逐步走向规范化、体系化的一大标志。

  根据财政部的新闻稿,四部委未来将抓五项工作:第一,中央财政对关键设备按中标协议价格给予50%补贴,其他费用按不同项目类型分别按4元/瓦和6元/瓦给予定额补贴;第二是要加快集中连片示范,探索建立有效光伏发电商业模式;第三是保障项目并网运行,国家电网将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并网程序,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及时为项目单位提供并网服务;对富余电量按国家核定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实行全额收购;第四是建立“财政-科技联动新机制”,支持企业加大新产品和新技术应用,使光伏发电成本持续大幅度下降,尽早实现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第五是采取集中招标,让优秀企业做大做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光伏发电生产企业。

  尽管业界对这些细则褒奖一片,因为谁都知道一个新兴市场的培育,必须首先确定明确的方向,继而沿着这一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而不是与之相反的朝令夕改。但对于所有的中国光伏厂商而言,它们最关注甚至是最牵挂的或许并不是这些细则本身,“2012年后国内光伏运用规模不低于1000兆瓦”这一明确指标,恐怕比任何条款都更具吸引力。

  你不能把这简单的归结到“急功近利”或者“唯指标论”的层面,因为对全球光伏市场格局稍有了解的人都清楚,内需市场的开启对于中国光伏产业的重要意义。或许真是如此,从2010年12月2日四部委的表态之日开始,不少光伏企业已经在“遥望”那并不太遥远的2013年,或者这都可以直接上升到整个中国光伏产业的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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