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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政策鼓励自投自用分布式光伏 要求审批“一站式”

  10月29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印发了《关于鼓励企业自投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意见》,大力推进全省分布式光伏产业发展,以便促进能源消费变革,扩大工业有效投资。

  《意见》明确指出,要重点支持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工业园区,组织屋顶面积大、用电负荷大、电网供电加个高的大型工业企业,充分利用厂房屋顶资源,实施自投自用光伏项目。鼓励大型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统一组织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并将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作为企业节能减排的重要工作。在补贴方面,除开国家0.42元/千瓦时的补贴外,省再补贴0.1元/千瓦时,并且能源局将优先保障自投自用光伏项目享受国家电量补贴。在融资方面,要求要创新融资模式,10兆瓦以上的优质自投自用光伏项目将被列入银企对接重点项目计划。

  项目审批一向都是繁琐的工作,有地方政府在相关审批等环节的“设卡”,让光伏企业也遭遇了“盖章之苦”,吐槽“现在建个光伏电站至少要盖20个章”。浙江在此次《意见》中明确要求要优化审批服务,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对自投自用光伏项目设立“一站式”审批服务窗口,并建立多部门高效协调的项目审批服务机制,简化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条件和时限。电网企业对自投自用光伏项目并网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对所发电量余量上网部分全额收购,并且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喝相关服务费用。

  浙江省是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大省,也是分布式发展较为突出的先锋,其最典型的代表是“嘉兴模式”,另外,嘉兴还是中国光伏产业重镇之一。发展光伏产业,对调整能源结构、变革能源消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生态浙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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