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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读】可再生能源配额出炉 电力证书将代替补贴?

3、哪些市场主体需要承担配额义务?

根据《办法》,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每年都会针对全国的省级行政区域制定相应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然后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政策,督促本区域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完成配额指标。

实际上,从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发配额指标,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再分配到具体完成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最终承担配额义务的是一个个企业和单位,那到底哪些企业和单位需要承担配额义务?

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包括省级电网企业、其他各类配售电企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增量配电网企业)、拥有自备电厂的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直购电用户等。同一省级区域内的各类市场主体承担同等配额指标,并公平参与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交易。拥有燃煤自备发电机组的企业承担的配额指标应高于所在省级区域的配额指标。

4、企业需要通过什么途径来完成配额指标?

对于那些划入需要承担配额义务的企业及单位来说,如何完成配额指标是一个难题。其实所谓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即给企业一个指标,告诉企业今年需要在可再生能源电力领域的消费占比。所以与其说这个问题是企业需要通过什么途径来完成配额指标,不如说是什么样的电力消费可以计入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

根据《办法》,计入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包括: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直接购入并在本主体经营区覆盖范围内消纳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可计量的自发自用(全部或部分)可再生能源电量;从其他售电主体购入并消纳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向其他各类市场主体售出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计入购入企业,不再计入售出企业。

所以,要达到配额指标要求,市场主体要么购入并消纳足够多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要么自建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电站,并将该部分电量进行自发自用。

5、没完成配额将面对什么惩罚?

没有惩罚措施就不能称之为“强制”,所以惩罚措施注定是《办法》的重中之重。由于配额指标是分省发放的,具体由市场主体承担。所以未完成配额任务的分为省级行政区域以及市场主体。

对于未达到配额指标的省级行政区域,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暂停下达或减少该区域化石能源电源建设规模、取消该区域申请示范项目资格、取消该区域国家按区域开展的能源类示范称号等措施,按区域限批其新增高载能工业项目。

对于未完成配额指标的市场主体,核减其下一年度市场交易电量,或取消其参与下一年度电力市场交易的资格。对拒不履行可再生能源配额义务,违反可再生能源配额实施有关规定的企业,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予以联合惩戒。因可再生能源资源剧烈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影响可再生能源配额完成,经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认定后,在考核时予以相应核减。

以上可以发现,对于省级行政区域的惩罚措施主要包括限制化石能源电源的建设规模、取消示范项目的申请资格、限批新增高载能工业项目等等。这样的惩罚不可谓不重,对于任何一个城市的发展来说,各种新兴的示范项目以及高载能工业项目都是重中之重,从这一点来看,没有完成配额指标的省级行政区域将会相当“难受”。

相对于省级行政区域的惩罚,对于未完成配额指标的市场主体的惩罚显得更加简单粗暴。取消电力市场交易资格、列入不良信用记录,每一条都足以让市场主体陷入困境,甚至一不小心就会遭受灭顶之灾。由此可见,《办法》也透露出一个坚定的信念,当世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民众深受雾霾困扰之际,对于那些不负责任,不顾社会可持续发展、破坏人类生存环境的企业单位及个人,需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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