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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领跑者基地被叫停 背后原因令人深思

虽然企业所报的电价并不是中标与否唯一的影响因素,却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在此情况下,已出企业评优结果的其他7个基地中的33个项目中有21个项目以最低价中标,而24日大同二期领跑者基地公布的中标情况,主要以所在项目的第三低价和第四低价中标。如此反常的现象令人生疑。

国家能源局在通知中对于山西发改委表示:请认真调查核实相关问题,对照国家政策和基地建设相关要求,对存在问题立即予以纠正,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局,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相关要求予以处理。

青海格尔木、德令哈:相关政策不够明确

3月17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发布通知暂停了青海格尔木、德令哈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企业竞争优选等工作。

而给出的理由是不确认这两个基地是否按省政府相关文件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不明确能否落实基地申报相关承诺。

根据《光伏发电领跑基地竞争优选标准》,各省市及区域申报领跑者基地的指标(打分项)分别为:太阳能资源及利用率、土地使用及成本、接网及送出工程、政策与效果、基地综合社会效果。其中土地使用及成本及政策与效果两项分别占到25%及15%的比重,是一个区域能否有资格建设领跑者基地的重要指标。

在土地使用及成本项中,承诺基地全部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得10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部分超过总用地面积每超过5%减5分。

而在政策与效果项中,承诺按要求落实基地竞争,不对入选投资企业提出增加企业成本和额外要求的得2分。

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的通知发现,青海两个基地或许在土地使用税方面不够确定,然后可能没有落实相关承诺,导致项目工作被暂停。

通知最后还表明,待两基地相关政策明确后,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相关要求予以处理。

小结

以上可以发现,三个领跑者基地存在的问题基本是地方的问题。与当地的政策、环境有很大关系。山西可能存在不正当的竞争内幕,而青海的领跑者项目在实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了地方性的阻碍。这两个地区出现的问题都不小,不公平的竞争需要杜绝,而一个地区如果不按照承诺来支持领跑者项目的建设,将会对整个领跑者的体系形成极为负面的影响。

问题是发现了,最后怎么处理又是另外一回事。第三批领跑者项目与前两批很大的不同点在于增加了监管惩罚措施的同时,也增加了奖励机制,如果这三个基地的领跑者项目建设最终受阻,项目拖延或许还是小事,能否继续保有领跑者项目都将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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