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双反”初裁 皖企或受“轻伤”
美对华光伏“双反”初裁,反补贴税最高4.73%
拖延已久的中国输美产品的“双反”调查事件终于有了初步裁定结果,将中国公司的光伏反补贴税率定为从4.73%到2.9%不等。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虽然我省对美出口的光伏企业并不多,但美国此次对华“双反”初裁结果对我省的太阳光伏产品出口存在轻微影响。
去年10月份,以SolarWorld为首的美国7家光伏企业向美政府提出申诉,要求美国向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征收超过100%关税,而美国商务部先后三次延迟了裁决期限,直到本月20日才最终做出裁决,美国商务部的最新文件显示,尚德电力的光伏反补贴税率为2.9%,天合光能的有关税率为4.73%,其他中国公司的光伏反补贴税率为3.61%。
虽然不到5%的反补贴税,但税率的变化会对产品的价格体系产生一定影响,皖企光伏企业利润受到“压缩”是不可避免的事实。记者从省商务厅了解到,2011年,安徽省对美出口太阳能光伏产品主要为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14万美元,出口企业主要是合肥中南光电有限公司,出口金额虽不大,但美国是全球太阳能光伏发展最快、潜力最大的市场之一,未来仍然需要通过各种有利途径开拓美国市场。
随后,记者联系到合肥中南光电市场部的相关负责人,他表示,公司的光伏产品出口主要针对欧洲和东南亚市场,对美的光伏出口业务仅占到公司总出口的10%,所以影响有限。“未来是否会减少在美国的市场份额,公司还没有通知,但我相信只要价格合适双方一定还会合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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