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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璟丽专业解读2019光伏新政征求意见

4月11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对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让等待许久的光伏人看到了希望。

关于这一版征求意见稿,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时璟丽老师做了专业的解读:

国家能源局今天就“2019风电、光伏建设管理要求”发布征求意见函件,一天内两个函件(风光平价项目上报,光伏业界翘首盼的光伏补贴竞价),先点赞!

个人理解重点:

(1)市场导向,除户用和扶贫外,电站和分布式均竞争配置确定项目和电价(补贴);

(2)量入为出,2019年项目补贴资金总量30亿元,项目分类管理,资金分类切块;

(3)户用7.5亿元(350万千瓦+一个月宽限期);

(4)竞争配置地方组织,上网电价全国排序一年一次;

(5)22.5亿元支持竞价项目,按修正后电价由低到高全国排序,直至出清,2019光伏价格政策尚未发布,但采用报价修正排序,I、II、III类资源区以及电站、分布式不同修正值,使各地区各类项目的经济性和竞争力,与之前标杆电价、2月份座谈会草稿的机制一致,有衔接和延续性;

(6)再次明确平价项目优先,竞价补贴项目随后;

(7)严格预警管理,电力送出消纳条件为前提,土地或场地落实;

(8)明确建设期限,2019年补贴支持项目,需要在2019年内并网,未达到则并网最多延迟两个季度且每季度电价降低1分/千瓦时。

文件内容丰富,总体机制思路基本符合业内预期,与2月份座谈会征求意见一致并考虑业内反馈和声音,规则明确,市场可期。

应该说,户用相关政策已经非常清晰,补贴总量(7.5亿元,3.5GW)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有所增加,存量项目进入2019年补贴目录,对老百姓的权益提供了保障。

关于地面电站、工商业分布式的竞价规则,很多人觉得太晦涩,“根本看不懂。”为了帮助读者掌握政策内容,作出合理报价,笔者与时璟丽老师沟通后,总结出以下要点,供大家参考。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1)对地面电站、全额上网项目电价的修正其实是补贴降幅,确保竞价排序的公平性。在不同地区建设光伏电站的初始投资差别不大,通过修正,可以减少太阳能资源的影响,把竞价排序拉到同一起跑线上。“如果不做修正,青海竞争力毫无疑问是最强的。”时璟丽说。

有观点认为,在补贴资金总量有限的情况下,可以先在资源禀赋好、消纳能力强的地区建设光伏电站,逐步推广到光照资源不足的地区。至于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文件采纳哪种意见,我们拭目以待。

(2)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类工商业项目而言,煤电标杆电价较高的地区拥有先天优势,但申报电价时有一定技巧。

以山东地区某工商业项目为例,煤电价格0.3949元/kWh.业主与投资方商定的折后用电价格可能是0.6元,也可能是0.7元,但申报电价只写0.45元/kWh.按照修正规则,得出的结果为0.45-0.3949+0.3=0.3551元/kWh,用这个比较低的电价参与排序,在竞争中占据一定优势。当然,如果这一电价顺利入围,全部发电量可以拿到的补贴依然是0.45-0.3949=0.0551元/kWh.

对于并非100%自用的,申报电价就是余电上网部分的价格,因此,要避免申报电价过低,影响总体收益。(友情提示:申报电价过高,可能无法进入补贴目录哦,慢慢纠结吧)

(3)尽管精确到4位小数,但依然可能出现相同的修正后价格。国家能源局给出的解决办法是,电价相同的项目根据各项目装机容量从小到大排序,直至入选项目补贴总额达到国家确定的当年新增项目补贴总额限额为止。显然,规模较小的项目更容易拿到国家补贴。

作者:尹也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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