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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新能源“自救”,再次出售电站

11月19日晚,保利协鑫及协鑫新能源联合发布公告,称于2020年11月29日(交易时段结束后),该等卖方(作为卖方),担保方(作为担保方)及等买方那个(作为买方)订立第三批该等购股协议。

根据第三批该等购股协议、该等卖方同意(其中包括)向该等买方出售与宝应鑫源、德令哈协合、德令哈阳光能源、德令哈时代、海南州世能、和田协鑫、高唐协鑫、兰溪金瑞、涟水鑫源、聊城协昌、盐边鑫能及中利腾晖各自的全部股权,于伊犁协鑫的56.51%股权及于郓城新华的51%股权,及向该等买方售出认沽期权。

图片来源:同花顺

本次交易预计为约人民币2007980000元,也就是20.0798亿,协鑫新能源拟将有关款项用于偿还其债务。

协鑫新能源曾是最大的民营光伏电站投资企业,通过融资获得大量资金收购光伏电站,但是债务也不断攀升,负债率一度高达84%。其取得贷款能力随之下降,在债务重压之下,协鑫新能源只能通过不断出售电站进行转型,但是正如前文公告所示,所得资金基本都用于偿还债务,并没有资金用于转型,最终将走向何方,还需要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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