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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绿色创建行动

2021-07-23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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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22日发布《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八个方面”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

充分发挥中部地区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区位优势和资源要素丰富、市场潜力巨大、文化底蕴深厚等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小水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

《意见》提出,支持新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示范园区。支持开展低碳城市试点,积极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开展节约型机关和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鼓励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提升生态碳汇能力。

中部地区承东启西、连南接北,资源丰富,交通发达,产业基础较好,文化底蕴深厚,发展潜力很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更加巩固。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推动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一体化发展的方向。

这是继2006年《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2012年《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2016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2016-2025年)》等文件之后,中央对中部地区发展的又一重要指导文件。

《意见》中关于“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原文如下:

加大园区循环化改造力度,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支持新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示范园区。支持开展低碳城市试点,积极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开展节约型机关和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鼓励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提升生态碳汇能力。

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小水电、分布式光伏发电,支持山西煤层气、鄂西页岩气开发转化,加快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托规范的公共资源和产权交易平台开展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

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完善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支持许昌、铜陵、瑞金等地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声明: 本文由入驻维科号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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