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投诉
订阅
纠错
加入自媒体

海南:清洁能源岛建设,光伏上!

2021-07-26 18:41
光伏点
关注

近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落实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目标,优化海南省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微网建设、转变城乡用能方式,助力海南清洁能源岛建设。

《意见》所指分布式光伏发电一般指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单个项目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千瓦的户用光伏电站、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50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的固定建(构)筑物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复合型分布式光伏电站,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发电设施。

《意见》要求,积极开展户用光伏电站、村级光伏电站、固定建(构)筑物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复合型分布式光伏电站等多种形式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意见》指出,推动政府投资新建建筑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政府投资新建建筑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必须在项目设计、概算、施工时,同步在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施,基本实现屋顶光伏建筑一体化全覆盖,否则不予以审批。

声明: 本文由入驻维科号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

发表评论

0条评论,0人参与

请输入评论内容...

请输入评论/评论长度6~500个字

您提交的评论过于频繁,请输入验证码继续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

    太阳能光伏 猎头职位 更多
    文章纠错
    x
    *文字标题:
    *纠错内容:
    联系邮箱:
    *验 证 码: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2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