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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及光伏!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决定废止《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亚临界煤电机组改造、延寿与退役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332号)等37件规范性文件,以及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风电安全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12〕16号)等14件规范性文件。

其中包括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的通知等。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23年第2号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我局对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亚临界煤电机组改造、延寿与退役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332号)等37件规范性文件,以及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风电安全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12〕16号)等14件规范性文件。现将决定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能源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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