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6亿!光伏巨头怒了,正式提起仲裁!
12月20日,光伏巨头天合光能(688599)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天合光能(宿迁)光电有限公司(简称“宿迁光电”)已向常州仲裁委员会(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提起仲裁,要求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支付违约金、未规范施工处罚款及赔偿损失等,总计约6亿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获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据了解,天合光能作为全球领先的光伏组件供应商,其业务覆盖光伏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宿迁光电作为天合光能在光伏电池项目上的重要布局,承载着公司在高效太阳能电池领域的雄心。而十一科技,作为太极实业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和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大型综合性工程技术服务公司。
回溯本次纠纷的起因,据天合光能公告,2022年5月,十一科技因中标宿迁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与宿迁光电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项目各阶段里程碑完成时间节点及总工期。然而,在项目施工期间,因十一科技原因导致项目各阶段完成时点及总工期均出现了较大延误,且未按合同约定规范施工,导致宿迁光电产生了额外的液氮损失及切包损失。
鉴于十一科技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宿迁光电提出仲裁请求,要求十一科技支付包括违约金、切包费用、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管理处罚款、赔偿液氮损失等,总计约6亿元币。这一仲裁请求不仅是对经济损失的追偿,更是对合同精神和商业诚信的维护。
天合光能声明,该仲裁案对公司日常运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由于案件尚未开庭,目前无法预估其对公司当前或未来利润的具体影响,实际结果将依据常州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及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已预先采取措施保障涉案电池项目如期完成。此次仲裁是公司依法维权之举,旨在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将紧密关注案件进展,并依规及时披露信息,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总体来看,天合光能与十一科技之间的仲裁案件,不仅是两家公司之间的纠纷,更是光伏行业内合同执行和风险管理的一个缩影。随着案件的进一步审理,期待常州仲裁委员会能够给出公正的裁决,为光伏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行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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