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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协鑫与晶澳太阳能的“未了情”

  终止长期合约不会发生

  对于近日传晶澳太阳能终止与保利协鑫的长期合约,保利协鑫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汤以铭于股东会后表示,不认为事件会发生。

  公司去年12月2日宣布,与太阳能电池生产商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JASO.NASDAQ)签订长期硅材料产品供应合约的补充协定,保利协鑫将从2011年1月起至2015年12月止向晶澳太阳能提供总量10031MW的太阳能硅片及硅材料产品。

  事件回溯

  抵御风险 降低成本结构

  7月8日,针对晶澳太阳能7日提交了2010财年年报的补充文件,增加了原材料成本控制方面的风险提示一事,标普表示对Solar Silicon Valley 的收购将有利于降低晶澳的成本结构。

  在多晶硅硅料、硅片相对短缺的时候,为获得充足而及时的供应,晶澳太阳能与大股东河北晶龙、保利协鑫子公司江苏中能、日本M.SETEK、德国瓦克、韩国OCI等签订了多晶硅硅料、硅锭和硅片的长期采购合同。部分采购合同约定晶澳太阳能以固定价格或可小幅调整的价格(上浮或下调5%-10%)采购,并签署有晶澳太阳能必须支付预付款和(或)无条件支付相应供货量款项的义务。

  上周四,晶澳太阳能在补充文件中提到两个风险:

  第一,考虑到现货市场多晶硅硅料、硅片市场的波动性,价格严重低于晶澳与供货商签订的长期合同价格的趋势,与多晶硅硅料、硅片主要供应商签订的长期采购合同已经限制了晶澳太阳能对原材料成本的控制能力,公司很难及时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条件。

  第二,如果市场不景气,晶澳太阳能开工不足,它也需要按长期合同采购规定量的原料和硅片。这些超额采购的原料和硅片将导致库存超量并记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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