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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环宝回顾:11月政策,光伏行业未来可期!

2019-12-06 15:19
能环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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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时间已步入年底。当我们回顾11月份的时候,最值得关注的事件莫过于财政部提前下达2020年可再生能源补贴。另据行业内部消息,2020年光伏新政已经进入讨论阶段,政策预计将于今年年底出台。

那么,11月份电力和光伏行业还有哪些政策值得关注呢?以下小编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

国家层面

一、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

11月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从五方面对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予以安排:

建立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意义重大;

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需严格界定适用范围,科学编制;

有效完善政策体系,切实执行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

细化工作程序,规范管理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

明确保障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简评: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纳入优先发电、优先购电体系,将有助于风电、光伏发电降低弃风率、弃光率,提高风电及光伏发电等的利用效率, 进而保障风电、光伏电站投资商的经济利益,提高相关市场主体投建新能源电源的市场积极性 。

二、国家能源局:《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1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在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本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水力发电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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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明确:电网企业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应当互相协助、配合,落实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电量的全额保障性收购。电网企业应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提供规范便捷的并网服务。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及时转付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

简评:《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为下一阶段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利好并助推我国新能源事业的建设。

三、光伏21.5801亿!财政部提前下达2020年可再生能源补贴!

11月2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通知》明确,下达补助资金56.7542亿元;优先保障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等涉及民生的项目。其中,光伏补贴共计21.5801亿元:光伏扶贫2603万元,自然人分布式3390万元,光伏电站及工商业分布式20.9808亿元。

简评:该补贴涉及11个省级行政区,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范围内的补助资金另行下达。除了优先保障的项目外,其他发电项目将按照各项目补贴需求等比例拨付。

四、光伏相关产业被列入2019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

11月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目录》共涉及48个行业,分为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3部分内容。在新能源大类中,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被列入了鼓励类中。

简评:《目录》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目录》将新能源大类中的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等产业列入第一类鼓励类,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发展。

五、生态环境部:中国可再生能源的清洁能源替代作用日益显现

11月27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支持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特别是落实《可再生能源促进法》,依法推动,不断完善可再生能源规划和产业政策体系,稳步推进水电领域各项工作,继续保持风电平稳有序发展,大力推动太阳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推进生物质能可持续发展,协调解决清洁能源的消纳问题。

截至到2018年底,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3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38.3%。其中,水电装机3.5亿千瓦,风电装机1.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7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781万千瓦,同比增长2.5%、12.4%、34%、20.7%。2018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1.9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比重的26.7%。其中,水电1.2万亿千瓦时,风电3660亿千瓦时,光伏发电1775亿千瓦时,生物质发电906亿千瓦时。

简评: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来,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非常的迅速。随着可再生能源促进法的深入推进,中国可再生能源的清洁能源替代作用正在日益显现。

六、国家发改委: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

11月5日,国家发改委下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通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建立完善绿色生活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

简评:《绿色行动方案》纳入新能源车及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这是光伏等新能源发展的利好机会,有利于进一步带动光伏等新能源市场的快速发展。

电力行业相关政策

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主要内容如下: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管理

继续实施电力业务许可豁免政策;

简化部分发电企业许可申请要求。

(2)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严把许可准入关

明确发电机组并网许可要求。

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许可准入监管。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豁免项目除外)发电机组(单元)并网后,应于3个月内完成有关机组的启动试运行工作,并在完成启动试运行工作后3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分批投产的风电或光伏发电项目,应分批开展启动验收,分批申请许可。未按上述要求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并网发电的,对发电企业及相关电网企业、调度机构要依法严肃处理,有关情况记入企业信用信息记录。

做好投产煤电项目的许可管理。

做好煤电机组市场退出,促进淘汰落后产能。

(3)规范许可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调整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条件;

规范增量配电业务许可管理;

加强输、供(配)电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4)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许可审批服务

全程网上办理;

压减申请材料;

缩短审批时限;

强化信用监管。

简评:该通知继续简化光伏发电申请手续,并将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不纳入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等,旨在深入推进简化放权,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这对光伏和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是一大利好政策。

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主要内容如下:

(1)总则

明确该办法适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管理和监督。

明确主管机构,包括国家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

(2)分类与分级

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许可证,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取得承修类许可证,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取得承试类许可证,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简评:对该办法进行修订,符合新形势下深入完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改进许可管理工作、优化提升许可服务。

地方层面

一、江西省发改委表态: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

11月25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近期光伏发电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下发。文件中明确:1.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坚定发展光伏发电的信心。2.要完善政策,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3.要抓紧落实,推动已纳入补贴规模项目加快建设。4.要提前谋划,做好下年度竞争配置准备工作。5.要做好服务,进一步优化光伏发电发展环境。

二、福建省:鼓励建筑工程中应用太阳能光伏系统

11月6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通知里提到,要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建筑工程中应用太阳能光伏系统,积极创建智能光伏试点示范。

三、湖北能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光伏发电竞争配置前期工作的通知

11月16日,湖北省对2020年光伏发电竞争配置前期工作的开展以书面形式进行了通知。通知提出,为保持政策的延续性,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方案与2019年基本相同。国家能源局计划2019年底发布竞争配置工作方案,2020年2月底前省级完成竞争配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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