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决胜全面小康 光伏点亮精准扶贫之路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里程碑,扶贫工作是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的重点,确保7000万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是国家向全世界的庄严承诺,也是军令状。近年来,国家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因地制宜、找准突破口,准确投放扶贫资源,大力推动扶贫项目落地。作为我国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光伏扶贫在决胜全面小康过程中做出了巨大贡献。
利用贫困地区太阳能资源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收益用于扶贫,可以兼顾“造血”与“输血”,既帮扶了贫困户,又发展了新能源,是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也是产业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书记提出,光伏“既扶贫还能发展新能源”,把扶贫与新能源有机结合起来,消除贫困的同时,也为全球气候变化做贡献,是授“渔”不授“鱼”的生动实践,是共享经济的模式创新,有助于削减贫困、缩小收入差距以及增加就业机会,让国家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惠及社会各层次人群。
为实现目标,国家出台了多项扶贫政策并召开相关会议,大力推广光伏扶贫。
2014年11月上旬,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决定自2015年在全国六省市实施光伏扶贫试点工作。试点目标是利用6年时间,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
一是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支持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贫困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
二是片区县和贫困县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农业扶贫,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促进贫困人口直接增加收入。
随后,全国各地的光伏扶贫项目如雨后春笋。光伏电站躺着赚钱的特点,让很多失去劳动力的贫困人口摆脱了穷苦的宿命;村级扶贫电站、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各种形式,既为村集体带来了丰厚的收益,也带来了很多公益岗位,解决了老弱病残的生计问题。
2016年12月6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87号文件,针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出明确指示,并将光伏列入其中。《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具备光伏建设条件的贫困地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2018年3月份,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就曾联合发布《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中央财政还于2018年11月份就已经提前下达全国28个省区市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909.78亿元。2018年11月份由13个国家部委、机关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扶贫扶志行动的意见》中,光伏扶贫也被重点提及:规范光伏扶贫产业,增强“造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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