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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罗能源外销高存货大增,毛利率起伏,官网人数与信披不一

2023-03-15 17:45
权衡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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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权衡财经iqhcj研究员 钱芬芳

编:许辉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艾罗能源)拟冲科上市,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本次股票发行总量不超过40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此次拟投入募集资金8.09亿元,用于储能电池逆变器扩产项目、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海外营销及服务体系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亿元)。

截至2021年末,公司的资产总额为8.61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0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5.80%。报告期内,艾罗能源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46亿元、-9,035.59万元和743.31万元。其中,2019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新增了银行借款2.68亿,从而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2020年、2021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9年下降,系公司偿还银行借款等所致。

艾罗能源与原控股股东桑尼能源之间存在资金拆借,巨额转贷和关联担保;税补占比高,毛利率波动微下滑,外销为主;官网与招股书人数不一,研发费用下滑,销售费用率显著高于同行均值;供应商质量堪忧,隐现关联方,2021年存货增幅为213.32%;2021年花费近千万元用于专利诉讼和解。

与原控股股东桑尼能源之间存在资金拆借,巨额转贷和关联担保

2012年3月1日,金贝能源、欧余斯、郭华为、汪林、宋元斌共同出资设立浙江艾罗电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金贝能源认缴700万元,欧余斯认缴210万元,郭华为认缴50万元,汪林认缴30万元,宋元斌认缴10万元。

艾罗有限为桑尼能源全资子公司,2020年10月9日,桑尼能源将其所持艾罗有限100.00%股权(对应艾罗有限1,000万元注册资本)分别转让给李新富、李国妹等47名受让方,该47名受让方系桑尼能源股东和桑尼能源股东作为合伙人的2个持股平台。

桑尼能源主要负责光伏组件生产并通过持有光伏电站项目运营公司实施光伏电站建设、运营项目,金贝能源主要负责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相关产品研发、生产。2家公司控制的多家子公司均从事光伏电站投资开发运营相关业务。

2020年10月19日,艾罗有限增资84.1523万元。中电投融和新能源作为艾罗有限原股东,以货币形式追加认缴投资27.8958万元股权,本次认缴完成后,合计出资57.715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3236%;苏州友财、龚小玲、倪国安作为新股东,以货币形式分别认缴投资27.8958万元、13.9479万元、14.4128万,占注册资本的2.5731%、1.2865%、1.3294%。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与通过资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6833%股份的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2020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0月31日,艾罗有限股改基准日财务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为-5,734.68万元,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原因之一系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确认较大金额的股份支付。2019年-2021年,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为222.44万元、493.70万元和0万元。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新富、李国妹夫妇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新富为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25.8693%的股份;李国妹为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20.8774%的股份。持股2.1526%的李秋明为李新富的妹夫;持股1.8137%的陆海良系李新富夫妇的亲家父。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公司与原控股股东桑尼能源之间存在资金拆借,拆出金额5.99亿元。2019年关联方归还拆借资金1.55亿元,2020年归还4.44亿元,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公司于2019年支付关联方借款1.03亿元,2020年收回关联方借款1.50亿元;关联方金贝能源、桑尼能源2019年和2020年垫付金额分别为436.59万元和169.68万元。根据公开信息,金贝能源存在被申请财产保全冻结的情形。

根据桑尼能源与云南长扬2015年5月签署的投资协议,若桑尼能源未能于2017年12月31日实现IPO上市,则云南长扬有权要求李新富夫妇回购其持有的桑尼能源股权,回购金额为投资本金5,488万元加上每年12%的利息。2019年4月,云南长扬急需资金,要求李新富夫妇回购其持有的桑尼能源股权,回购价款合计8,122万元。经协商,李新富夫妇向云南长扬支付对赌协议解除补偿金合计4,650万元,若未来五年艾罗能源能够上市,则云南长扬归还一半的对赌协议补偿金。前述补偿资金来源于借款。同期其他机构投资者苏州友财亦有相同条件回购条款,久丰、久银有业绩对赌条款,回购按照单利12%计算,未向李新富夫妇提出回购申请。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桑尼能源、富阳凯胜及杭州华永(艾罗有限曾经的监事陈雪芬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持股60%)存在转贷,合计金额5,450万元;2019年、2020年存在与原控股股东桑尼能源、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融资租赁)进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背书转让行为,合计金额7,011.7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总计6.216亿元;艾罗能源接受担保金额合计为8.42亿元。

税补占比高,毛利率波动微下滑,外销为主

艾罗能源主要从事储能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主要面向海外客户提供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以及并网逆变器,应用于分布式光伏储能及并网领域。2019年-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886亿元、3.891亿元和8.327亿元,各期净利润分别为13.40万元、3306.43万元和6293.59万元。

艾罗能源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光伏并网逆变器等产品。其中,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等储能产品收入平均占比为56.42%,为公司主要的产品,此外,并网逆变器、配件及其他收入平均占比分别为38.61%和4.97%。

报告期内,艾罗能源的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5,437.20万元、-6,396.09万元、-845.6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94.39万元、1,921.14万元和6,509.18万元。公司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原因为公司前期为了开拓海外市场,设立海外子公司,建立海外销售渠道,投入较大的费用开支,从而导致前期存在较大金额的未弥补亏损。

从销售区域分布上看,公司仅个位数占比的销售额为亚洲地区,报告期内,欧洲是公司主要的海外市场,平均收入占比75%左右,且呈现逐步增长的趋势,主要由于欧洲发达国家光伏市场较为成熟,对光伏等清洁能源的支持力度较大,市场需求旺盛。

报告期内,艾罗能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6.51%、41.50%、36.35%。2020年较上期增长4.99个百分点,2021年较上期下降5.15个百分点。2018年国家出台“光伏531新政”,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国家补贴全部取消,目前国外针对储能行业出台了较多鼓励政策推动行业发展。若未来全球储能相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例如政府减少了对于储能项目的补贴和推进力度,可能导致储能行业的发展速度减缓、竞争加剧。

官网与招股书人数不一,研发费用下滑,销售费用率显著高于同行均值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艾罗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员工506人,其中研发人员161人,占员工总数31.82%,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138人,占研发人员总数85.71%。不过有趣的是,打开艾罗能源的官网,赫然记载公司拥有260位专家和高级工程师;宣称自己超过2500名全球员工,与招股书信披相差之大,令人困惑。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3,041.82万元、3,371.28万元和5,558.83万元,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83%、8.66%和6.68%。可比同行研发投入均值分别为1.291亿元、1.708亿元和2.64亿元。

与可比同行均值相比,艾罗能源的研发人员数量罗少,与其自身的企业规模有关。

2019年至2021年,艾罗能源销售费用分别为8,508.32万元、5,994.53万元和1.04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1.89%、15.41%和12.51%,显著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9.74%、6.41%和6.07%。

相对于同行业公司而言,公司处于业务快速发展期,需要投入较多的市场开拓费用,导致销售费用率相对较高;公司收入基本为境外收入,而同行业公司境外收入平均占比约2/3。由于境外销售的差旅、人员工资、物流等费用往往高于国内,从而导致公司该部分销售费用较高;公司规模低于同行业水平,规模效应尚不明显,随着2021年公司收入规模的增加,规模效应显现,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供应商质量堪忧,隐现关联方,2021年存货增幅为213.32%

中电投融和新能源持有公司股份5.3236%,融和元储系中电投融和新能源持有40%股权并作为第一大股东的企业;元启动力系融和元储持有35%股权的参股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向融和元储、元启动力采购电池模组、铝壳等原材料,2021年采购金额2,206.11万元。

2021年末,公司预付元启动力1,359.95万元,元启动力为公司预付账款第一大供应商;根据公开信息,元启动力成立于2020年12月,并于2021年11月将所持有的常州元享低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给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

证监会要求公司说明:元启动力成立后短时间即成为公司重要供应商的原因,其具体业务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向其采购的具体内容、货物来源,采用预付方式采购的原因,期后相关原材料入库情况及预付账款结转情况;公司与融和元储、元启动力业务接洽的具体情况,中电投融和新能源入股前后公司向其采购的金额和单价变动情况,采购价格、交易条件、信用政策与其他供应商的对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相关各方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协议和利益安排。

嘉兴诸利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艾罗能源2019年第4大供应商和2020年第5大供应商,向公司提供结构件,查阅公开资料,其为环保受罚专业户,2021年更是连续收到3张处罚单,据嘉环(南)罚字[2021]34号显示,其将固废贮存不当被处以人民币壹拾万元罚款(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杭州倍力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2021年第四大供应商,向公司提供机构件达3,662.01万元,占比4.09%,查阅公开资料,杭州倍力分别在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22年连续受到环保处罚。2022年被责令立即改正从事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并被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艾罗能源前五大供应商,2019年供应磷酸铁锂电池仅1,756.14万元,占比4.87%,2020年升至第一大供应商,采销额为2,036.99万元,占比8.87%,2021年更是突增至1.421亿元,占比为15.88%。伴随采购额的突增,艾罗能源的存货也显突增,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以及委托加工物资等。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分别为1.873亿元、1.334亿元和4.211亿元。2021年存货增幅为213.32%。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69、1.42和1.91。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是由于公司产品主要销售海外,销售周期长;同时,为了更快响应海外客户的快速交付需求,公司设置了海外仓库以备货,从而导致公司存货的周转率较低。

2021年花费近千万元用于专利诉讼和解

2021年度艾罗能源用于诉讼和解费用高达913.75万元,为向海外专利持有人支付的诉讼和解费用。2020年6月26日,FhG在慕尼黑地区法院起诉艾罗能源侵犯其欧洲专利EP2086102B1的德国部分;2021年7月12日,艾罗能源、艾罗荷兰和FhG签署了《和解协议》,协议约定艾罗荷兰将向FhG一次性支付1,200,000.00欧元作为过去使用HERIC专利的和解费用;2021年7月22日,上述三方签订了《许可协议》,根据许可协议约定艾罗荷兰和艾罗能源向FhG一次性支付600,000.00欧元作为授权使用费,以便在将来使用HERIC专利,直到最后一项HERIC专利到期。

荷兰子公司艾罗荷兰于2020年被处以罚金共计41,000欧元,系因艾罗荷兰四名工人在未取得工作许可证的情况下工作,违反了荷兰《外国人就业法》,被处以总额32,000欧元罚款;以及因未提交(或者未及时提交)荷兰《民法典》第7:626条所述的书面声明、列示前述条款所要求的信息的其他文件和/或一份书面声明;由于违反荷兰《最低工资和假期津贴法》,被处以总额9,000欧元的罚款。

       原文标题 : 艾罗能源外销高存货大增,毛利率起伏,官网人数与信披不一

声明: 本文由入驻维科号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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