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投诉
订阅
纠错
加入自媒体

全国政协常委刘汉元:上网电价立法可借鉴欧美

  建言2制订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法》

  刘汉元在与同行的交流中,普遍感到目前太阳能光伏行业存在着一些困境,这也使得他希望通过两会发言寻求解决途径。

  “目前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并没回答光伏电站所发出的电的出路、尤其是上网电价这一核心问题。”刘汉元指出,现有政策在操作上存在困难,各个地方补贴多少,补贴之后究竟生产了多少电,发挥了多大的作用,很难评估监督到位,而且中间需要大量行政审批,不仅增加运作成本,也易导致腐败等其他社会问题。

  “光伏产业要加快发展,最重要的是解决上网电价问题。也就是说,发出来的电,电网公司有积极性去购买、终端用户乐意去用,才是最关键的因素。因此,要大力发展光伏产业,制订和实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法》,显得尤为迫切。”

  他建议,我国可借鉴欧美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制定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补贴政策,采取“基本电价保底收购”的方式,要求国家电网对太阳能发电,按补贴性的上网电价全额收购,并从法律的角度去执行这些法规。刘汉元认为,这样可使得发电站、投资者、国家电网和政府各司其职,形成商业化运作和结算的市场机制。他测算,如果按今天光伏组件的市场价格,去建未来可稳定使用二十年、甚至三十年寿命周期的太阳能电站,那么所谓的“不经济”仅是开始这几年,国家补贴最多也就是前三或前五年的事情。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声明: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OFweek观点。刊用本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翻译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发表评论

0条评论,0人参与

请输入评论内容...

请输入评论/评论长度6~500个字

您提交的评论过于频繁,请输入验证码继续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

太阳能光伏 猎头职位 更多
文章纠错
x
*文字标题:
*纠错内容:
联系邮箱:
*验 证 码: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2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