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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实控人受罚 投资者应警惕高转送陷阱

近日,易事特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因涉嫌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83,010,266.08元,并处83,010,266.08元罚款。

实控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

根据公告,何思模“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主要包括两方面,第一,何思模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和“朱琦”证券账户高位卖出“易事特”且未如实披露员工持股计划减持情况。

在去年底至今年初,市场掀起了高送转热潮。易事特于2016年11月28日晚间披露利润分配预案,拟“10转30股派0.9元”。在披露高送转预案提案后,“易事特”连续五个交易日涨停,并在不久后来到新高。

此后,何思模于2016年12月1日、12月5日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卖出“易事特”1,200,000股和2,992,600股,卖出股数占持股计划总股数的96.15%,扣除交易税费后获利79,782,529.33元。2016年12月5日,何思模将“朱琦”证券账户所持“易事特”全部卖出,扣除交易税费后获利3,227,736.75元。上述交易扣除税费后共计获利83,010,266.08元。

以“高转送”为名,何思模在股价创新高之后,通过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及“朱琦”证券账户卖出股票,生生套利8千万。根据《证券法》,何思模的行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应没收违法所得83,010,266.08元,并处83,010,266.08元罚款。

第二,2017年1月13日,何思模借用“朱琦”证券账户买入“易事特”股票后,于2017年2月3日至2月8日卖出。该行为一涉嫌违反了《证券法》,按规定,拟对何思模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0元罚款。

易事特公告表示,何思模先生就本次调查事件向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并表示将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公司将督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以优秀的业绩回报全体投资者。

股价不降反升

虽然易事特公告实控人受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但是按理来说,在出现实控人被证监会明文处罚这档子事情之后,易事特股价没有大跌就很不错了。但是出人意料的是,在何思模被处罚之后的三天,12月25日,易事特股价出现“异动”,在5分钟内涨幅超过2%,当日涨幅超5%。这或许与何思模妻子、儿子的增持有关。

12月13日,易事特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之配偶张晔女士增持公司股份公告”,公告显示,张晔将自2017年12月11日起未来一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易事特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12月20日,易事特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之子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显示,何宇认为目前易事特基本面情况良好,业绩持续增长,鉴于易事特股票近期出现非理性下跌,走势与基本面发生背离,不能充分反映公司价值,因此,基于对对易事特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自12月20日起未来一个月内,何宇拟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

联系以上增持计划,易事特股价不降反升也在常理之中。易事特或可借此稍稍喘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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