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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节前后光伏行业重要新闻及政策汇总

2020-02-04 21:37
元一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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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前后,光伏行业并未有重磅政策出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行业复工时间有所调整,部分地区针对疫情期间做好能源保供工作出台相关政策。以下是元一能源整理的春节假期前后光伏行业重要新闻及政策汇总。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政策征求意见稿

1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根据文件,光伏补贴总额15亿元,其中竞价项目补贴总额10亿元,预计竞价规模在27.8GW左右,4月底之前完成竞价项目上报工作。户用补贴总规模为5亿元,具备一个月缓冲区。风电新增需要补贴项目严格控制总量,采用竞争性方式进行配置,确保消纳,稳步推进存量项目并网,鼓励分散式风电项目,海上风电项目稳步推进。

国家能源局发布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方法及标准

1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9年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方法及标准(2019年修订版)》,与去年相比,竞争力评价指标中的土地条件分值下降,由原来的用地成本300元/亩年以下得15分变成10分。而国家度电补贴强度和竞争性配置项目补贴平均降幅的10分被取消。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弃光程度更加细化。市场消纳风险由原来的10分减直5分。此外,今年新增了年度项目建设情况20分。

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

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第92条提到发电企业内多台发电机组共用计量点且无法拆分,各发电机组需分别结算时,按照每台机组的实际发电量等比例拆分共用计量点的上网电量。对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处于相同运行状态的不同项目批次共用计量点的机组,可按照额定容量比例分摊上网电量。

此外,第105条规定了风电、光伏发电企业的电费结算方式:未核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地区,按当月实际上网电量及政府批复的价格水平或价格机制进行结算;核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地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内的电量按政府批复的价格水平或价格机制进行结算。超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部分应当通过市场交易方式消纳和结算。

三部委联合出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

1月22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需补贴的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由财政部根据补助资金年度增收水平、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等情况,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当年支持的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总额。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技术进步等情况,在不超过财政部确定的年度新增补贴总额内,合理确定各类需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新增装机规模。需补贴的存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需符合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要求,按照规模管理的需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范围,并按流程经电网企业审核后纳入补助项目清单。

三部委发布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1月23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主要明确4方面内容:一是坚持以收定支原则,新增补贴项目规模由新增补贴收入决定,做到新增项目不新欠;二是开源节流,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补贴收入、减少不合规补贴需求,缓解存量项目补贴压力;三是凡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均纳入补贴清单;四是部门间相互配合,增强政策协同性,对不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分类管理。

《意见》带来三方面重大利好,一是以收定支,新增项目不新欠,行业可以继续发展,二是开源节流,增加补贴收入,减少补贴需求,改善存量现金流;三是符合条件项目都纳入补贴清单,帮助企业融资。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电力保障相关通知

1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表示面对当前疫情问题,电力企业要坚持时间服从安全和质量,科学确定复工复产时间节点,及时修订施工作业方案,重新确定合理工期,严禁抢进度、赶工期。国内电站装机或受本次疫情影响,装机向后推迟。

从历史来看,虽然1、2月新能源并网数据较高,但是大部分是受前一年项目结转影响。1、2月多为春节,且天气较为寒冷,实际施工项目较少。且土建项目复工时间普遍在正月十五之后,本次复工延迟对土建项目影响较低。

山西能源局发布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紧急通知

1月29日,山西能源局发布《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做好当前能源工作的紧急通知》,其中提到在疫情期间保障民生需求,切实增强做好能源保供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电网企业要加强负荷预测工作,做好电力平衡和运行方式安排,最大限度满足社会用电、用热需求。发电企业要做好设备的检修和运行维护工作,提高发电机组设备运行可靠性。

山东省发布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工信厅、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我省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要求建立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现货交易机制。根据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推进情况,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关键性作用,鼓励核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参与市场交易,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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