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电力法》:解决可再生能源上网难等问题
近日,《电力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开始征求意见。本次修订是为了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关于“启动能源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工作,尽快修订节能法、电力法、煤炭法和相关法规,推动能源法制定工作”的指示精神。
本次修订《电力法》将与《可再生能源法》的保障性收购制度相衔接,解决可再生能源上网难的问题。修订版增加了“电网企业应当在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依照规划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及时接入电网和并网运行,提供无歧视,无障碍上网服务”等内容。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是1995年1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分别在2009年8月27日、2015年4月24日、2018年12月29日做过三次修订。全球能源的发展已经经历的数轮升级,能源发展形态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0多年前颁布实施的《电力法》已不适应当前电力市场化改革和新能源蓬勃发展的需求。
原《电力法》内容与国务院促进新能源、分布式能源、电力市场交易、简政放权等多项重大政策文件不相符,阻碍了电力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影响到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的发展,亟需修订。
此次修订与《可再生能源法》相关的内容如下所示:
国际评级机构惠誉近日发布的最新预测报告显示,未来10年间,全球可再生能源电力新增装机规模将超过1.4太瓦,占全球电力新增装机总量的2/3。其中,光伏的贡献将超过风电,成为引领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的重要力量。
根据惠誉的报告,截至目前,全球可再生能源电力累计装机容量约为1.3太瓦。未来1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将不断提速,预计到2029年,可再生能源电力累计装机量将较目前的规模翻番,达到2.7太瓦以上。
新能源特别是光伏与风电的经济、环保、安全等特点受到各国高度重视。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持续构建多元化电力生产格局。在保障消纳的前提下,支持清洁能源发电大力发展,加快推动风电、光伏发电补贴退坡,推动建成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科学有序推进重点流域水电开发,打造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2020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亿千瓦左右,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均达到2.4亿千瓦左右。
新能源已经在全球能源变革的进程中占据重要位置,也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途径。因此,修改原版《电力法》是顺应时势也是发展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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