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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股份成功过会!今年IPO过关第349家?

11月4日讯 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76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江苏润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股份”)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349家企业。

润阳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金雪儿、董鹏宇。这是海通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23单IPO项目。

润阳股份公司是行业技术领先的光伏企业,致力于实现给社会创造财富价值和清洁能源的企业愿景。公司现有核心产品为单晶PERC太阳能电池片,主要销售给大型知名组件厂商,并最终运用于光伏发电系统,是决定发电系统性能的核心部件。

润阳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陶龙忠。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陶龙忠直接持有公司40.28%的股份,并持有深圳润徽30.28%的合伙份额和担任深圳润徽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陶龙忠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40.54%的股份,实际控制公司41.13%的股份。同时,陶龙忠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润阳股份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4001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10%。润阳股份拟募集资金40.00亿元,分别用于年产5万吨高纯多晶硅项目、年产5GW异质结电池片生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不过,上市委会议还提出问询的2个主要问题:

1.发行人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毛利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请发行人说明:(1)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于光伏垂直一体化厂商的独立购销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对“双经销业务”模式业务按照净额法确认销售金额。请发行人:(1)进一步说明两种模式划分的准确性和核算依据;(2)结合同行业公司“双经销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双经销业务”毛利率的合理性,与可比公司类似模式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3)说明是否存在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抵消的情形及其对坏账准备的影响。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此外,还需进一步落实的事项是: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抵消的具体情况及其对坏账准备的影响,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

关于润阳股份

润阳股份成立于 2013 年,是一家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及制造商,产品有 PERC 电池、多晶电池、单晶电池等,处于行业中游。

不同于隆基绿能、通威股份、晶科能源等巨头采取产业链垂直一体化,润阳股份专注于太阳能电池研发单一赛道,通过与巨头形成错位竞争,巩固市场地位。

根据市场统计数据显示,在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润阳股份光伏电池销量均稳居全球前三。其主要客户包括晶科能源、晶澳科技、阿特斯、隆基股份、天合光能等全球一线大型组件厂商,并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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