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环宝:3月光伏政策复盘分析
国家层面,与年初两个月聚焦能源工作顶层设计不同,3月份光伏政策开始向实操层面纵深推进。国家在两会后密集出台多项文件,围绕零碳园区建设、农村分布式光伏开发等核心场景精准施策,并强化配套监管措施和财政支持方案,为全年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奠定实施框架。
首先,3月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重申了“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的重要性,更首次将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写入其中。随即3月18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便给出了具体实施路径。
该文件不仅要求在有条件的地区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绿电工厂、绿电园区等,并明确规定新建数据中心的绿电消费比例要达到80%。这种从战略规划到指标量化的政策衔接,为工业园区低碳转型提供了可操作的具体方案。
分布式光伏在2025年,除了在园区中将大展身手外,在乡村振兴领域也将获得重点突破。针对前两个月分布式光伏并网规则和入市规则调整引发的市场波动,国家能源局于3月20日启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明确将56个试点县经验转化为全国性开发规范。政策特别强调要优先保障农户利益,要求通过市场化手段建立收益共享机制,同时配套电网企业服务流程优化和农村电网改造硬指标。
这种“开发规范+电网升级”的双轨推进策略,既回应了户用光伏收益保障的行业关切,也从基础设施层面破解了分布式光伏消纳瓶颈。
值得注意的是,3月政策组合拳还包含了专项资金投放等财政支持,以及电网企业监管考核等。这些配套措施与主体政策形成有机衔接,标志着我国光伏产业政策正从规模扩张向质量管控转型。随着二季度装机旺季来临,政策层面对零碳园区和农村场景的持续赋能,或将重塑光伏市场的竞争格局,也将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完善。
国家层面政策汇总
01
政府工作报告:
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国家碳达峰第二批试点,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碳标识认证制度,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加快建设“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发展海上风电,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通道建设。开展煤电低碳化改造试点示范。规划应对气候变化一揽子重大工程,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
02
财政部: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
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等能源清洁开发利用
3月1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文件,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通过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清洁化石能源以及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等能源清洁开发利用的专项资金。文件提出,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下列事项:(一)清洁能源重点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和产业化示范;(二)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及能力建设;(三)清洁能源公共平台建设;(四)清洁能源综合应用示范;(五)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关于清洁能源发展的其他重要事项。
03
五部门:
强制绿电来了!数据中心必须80%绿电!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明确绿证强制消费要求。依法稳步推进绿证强制消费,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并使用绿证核算。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在80%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在有条件的地区分类分档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绿电工厂、绿电园区等,鼓励其实现100%绿色电力消费。
04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发布!
3月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通知。文件明确,各地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组织实施中,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营造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得指定经营主体,不得强制要求配套产业,不得以特许经营等方式搞垄断开发,不得侵害农户利益,促进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
05
国家能源局:开展接网工程回购、
违规收费、微电网并网等监管
3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电网公平开放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重点监管电网企业对新能源、储能等各类主体配套送出工程、电网侧变电站内间隔及主变投资建设情况;电网企业在提供接入服务过程中是否违规收取服务费、改造费等情况;电网企业对新能源、储能等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的接网工程回购情况(包括电网企业推进回购工作开展情况、接网工程项目手续合规性、电源企业出售意愿等);新能源等各类电源项目与配套送出工程规划建设进度是否相互协调等。
地方层面,3月呈现出差异化创新的推进态势。一方面,各省市正加速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转化为地方版实施细则,其中自用比例成为政策博弈的核心焦点。以宁夏为先行样本,其出台的管理办法对公共机构与工商业厂房作出明确区分,分别设定30%与50%的自发自用硬性指标;而消纳能力较强的广东则采取灵活策略,对一般工商业项目暂不设限。这种因地制宜的差异化策略,既避免了“一刀切”带来的市场波动,也为后续全国各地的标准制定提供了多样化的实践参照。
另一方面,零碳园区的系统化建设正从概念走向施工图。无锡推出的三年行动计划颇具代表性,其构建的“1+4”生态体系(1个零碳园区建设核心,配套零碳工厂、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零碳服务机构4大行动),突破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单一板块,涵盖了发电、储电、输电、用电、购电各环节的零碳产业生态构建。并通过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实现园区从绿电生产到高效消纳的闭环管理。这种将分布式光伏纳入智慧能源网络的设计,其经验或将影响“十五五”期间分布式新能源的产业布局。
不过,当前有关分布式光伏的地方政策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如何在保障电网安全与激发市场活力之间取得平衡,仍是政策制定者面临的核心课题。能环宝也相信,各地政府会陆续加入分布式能源生产关系和生态重构的大队伍中,持续推进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
地方层面政策汇总
01
四川:
探索零碳工业园区“绿电直供”模式
3月6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指出,探索发展“绿电直供”模式,强化园区与周边光伏、风电、水电等电力资源匹配对接,创新实施“隔墙售电”政策,提高园区可再生能源直供和消费比例。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系统,推进园区内部及周边光伏、风电资源应建尽建,促进绿色能源替代。
02
上海:
上海新建仓房光伏覆盖率50%以上
3月12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粮仓光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推动“光伏+粮仓”应用,新建平房仓、楼房仓等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其他仓型宜建尽建。改造的平房仓、楼房仓等屋顶光伏覆盖率原则上不低于30%。到2027年,市内仓顶光伏装机容量1.5万千瓦以上。
03
宁夏:
首个地方分布式光伏细则出台
3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文件提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依托公共机构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得低于30%,依托工商业厂房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得低于50%,超出比例的上网电量不进行结算。
04
广东:
分布式暂不要求自用比例
3月20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转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提出,暂不明确自发自用比例。考虑到广东省消纳条件较好,现阶段广东省对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暂不强制要求,后续视情况研究调整。项目投资主体要充分发挥既有供电线路作用,合理确定项目总规模容量。
05
北京:推进建设分布式光伏等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3月27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文件指出,北京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经济和信息化、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推进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06
江苏无锡:逐步推进新型储能、
分布式光伏等电源类项目
3月27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文件中提出,加快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推进新型储能设施建设,加快分布式新能源就地使用,推动配电网改造升级,推动分布式发电与电动汽车(用户储能)灵活充放电相结合,支持分布式电源开发建设和就近接入消纳,高标准建设园区智能微电网,提升园区源网荷储协调能力。
原文标题 : 能环宝:3月光伏政策复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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