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投诉
订阅
纠错
加入自媒体

【年终盘点】2012年全球太阳能光伏行业十大新闻事件

  NO.6 黑龙江太阳能归国有事件

  今年6月14日,黑龙江省颁布《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其中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这也成为我国首个规范气候资源利用的地方法规。

  据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去奇介绍,近年来,黑龙江省一些企业随意探测开发风能、太阳能资源问题非常突出,针对这一问题,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发布了《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对企业开发探测风能、太阳能资源进行规范。

  而6月18日,黑龙江省气象局人士表示该《条例》将于8月1日起开始实行,在此之前,省气象局会就相关背景和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说明。

  消息一出,引起网友和业内众多争议。有网友调侃,以后是否吹吹凉风、晒晒太阳也要向国家缴费才行?更有媒体质疑,《条例》的出台随意扩大行政审批权限,是为了“寻租收费”。

  另有学者担忧,《条例》的出台与《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精神背道而驰,会增加相关运营商的成本,不利于新能源产业发展。更有法学界权威人士表示,该《条例》不但违背了常识,还有违宪之嫌。

  OFweek点评:黑龙江该《条例》赋予了气象部门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开发的审批权。但在业内看来,不排除气象局想多增加一条财路,他们也不想被排除在新能源盛宴的门外。因为这几年随着风电、光伏发电的安装热潮,政府的各个部门都从中获得了极大的收益,但基本上和气象部门毫无关系,新能源装热潮,气象部门临门参一脚别有用心,说是规范化,无非也是想增加财路,而对企业来说,又多了一个主管的部门,又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相关链接:

  黑龙江新规:阳光归谁所有?

  太阳能资源是否国有化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余下全文
声明: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OFweek观点。刊用本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翻译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发表评论

0条评论,0人参与

请输入评论内容...

请输入评论/评论长度6~500个字

您提交的评论过于频繁,请输入验证码继续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

    太阳能光伏 猎头职位 更多
    文章纠错
    x
    *文字标题:
    *纠错内容:
    联系邮箱:
    *验 证 码: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2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