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二次光伏“双反”落定:事已至此!何以至此?
美国商务部按时在6月3日公布对华光伏“双反”调查的反补贴初裁结果、7月25日公布反倾销初裁结果后,又经过两次延期,沸沸扬扬的中美“新双反”案在2015年1月22日终于有所了结。
7月反倾销税公布后,根据测算,“双反”的合并税率最低的是天合光能,为29.30%;英利绿色能源、阿特斯、韩华均为47.27%;尚德则是49.24%;其他没有应诉的企业191%。范围包括所有中国大陆和台湾制造的组件和电池片。
接下来,原本定在12月11日对华光伏双反作出终裁的美国商务部,却并未按照规定时间公布终裁结果。由于美方的原因,美国对华光伏双反终裁结果推迟一周,17日美国商务部(当地时间16日)宣布终裁结果,认定中国大陆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美方将征收“双反”关税,同时认定中国台湾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将征收反倾销税。美方认定中国大陆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6.71%至165.04%,补贴幅度为27.64%至49.79%,台湾地区厂商的倾销幅度为11.45%至27.55%。
需要说明的是,此等判决还需得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意见,如果这家机构也做出肯定性终裁,美国海关将正式开征“双反”关税;如果该机构否决中国相关产品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美方将不征收“双反”关税。
2015年1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地时间21日)公布第二起对华光伏双反案终裁结果,认定自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对美国产业构成实质损害,美国海关将据此向中国大陆相关产品征收“双反”关税、向台湾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早在美国商务部宣布肯定性终裁结果后,中国商务部就已经表示进一步加剧了两国间的光伏产品贸易争端,严重损害了两国产业的贸易与合作,中国企业对此表示强烈不满。中方将考虑在WTO框架内和美国司法体系中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利益。也不得不说中国企业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最终裁决也是抱有一丝希望的——如果该机构否决中国相关产品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美方将不征收“双反”关税。而如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终裁结果令中国企业彻底死心,如果将倾销和补贴的最高幅度相加,美国将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最高达214.83%的“双反”关税;同时也进一步引发美国太阳能行业失望情绪,可谓伤人伤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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