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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今年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200MW!

2020-05-08 17:20
光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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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十九)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现95%以上的居住区和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达标。加快推进全市可回收物“点站场”体系建设,布局推动市和区可回收物集散场建设。加快构建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全流程闭环体系,研究建立全市废玻璃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体系。加快推进建设一批干垃圾、湿垃圾和建筑垃圾重点处置设施。

(二十)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制度体系。加强城市废弃物规范有序处理,编制本市循环经济发展、固废处置利用等中长期规划。开展资源高效利用制度体系研究,深入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电子废弃物、铅酸蓄电池、动力电池等回收利用产业中的实施。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在部分场所、部分领域禁止、限制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进源头减量。探索推进绿色产品设计、再生资源利用产品强制使用等制度施行。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技术创新等措施对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二十一)聚焦“效率提升”,全面提高全社会资源利用水平。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产业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粉煤灰、冶炼渣、脱硫石膏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进一步完善其他工业固废处置利用体系。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厂污泥进入电厂掺烧。深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研究建筑废弃混凝土和再生建材推广。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拓展离田综合利用路径,不断提升综合利用水平和能力。落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水资源精细化、规范化管理。

十、完善制度政策,夯实基础工作

(二十二)完善法规标准、制度和政策。研究编制“十四五”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绿色生态等专项规划,研究制定《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指导意见》《上海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2020-2022年)扶持政策》等文件,修订《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办法》《上海市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专项扶持办法》《上海市交通节能减排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专项扶持政策。完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建设,制修订地方能耗限额标准等50项左右。

(二十三)健全能源计量、监测和预警体系。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平台、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信息平台数据采集和监测,提升能耗数据质量,健全平台功能,开展数据分析应用。探索深化能源需求侧管理平台的示范应用。加强能源计量审查和现场维护,加大统计数据审核与执法力度,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定期公布各领域、区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及时预警、督促指导。

(二十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政府管理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升能源管理水平。依托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建设节能环保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快培养节能环保技术研发、能源管理、碳资产管理、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等节能低碳专业人才。

十一、落实目标责任,加强考核检查

(二十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污染攻坚战考核等结果,纳入区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应进一步分解落实目标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重点用能排放企业落实责任目标。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机制。

(二十六)加强重点用能排放单位管理。完善重点用能排放单位管理制度,深化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状况报告“双报”制度。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健全能源管理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开展内部能源审计和计量管理等相关工作,支持重点用能单位申请第三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管理并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二十七)加强节能减排监督执法。加强对重点用能排放单位的日常监察,督促其进一步贯彻落实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价格、信用机制等多种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提升综合监管水平。完善部门联动、市区互动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

十二、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二十八)加大宣传力度。依托节能宣传周、低碳日、无车日、环境日、地球日等开展低碳环保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刊、杂志及新媒体广泛宣传,树立先进典型,营造绿色低碳社会氛围。推进低碳社区建设,引导广大市民从衣、食、住、行、用等多方面践行低碳环保,形成各具特色的低碳社区建设和管理模式。大力开展生态文明校园建设活动,结合教育实践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

(二十九)通过示范引领激励节能减排行为。统筹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七个重点领域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开展崇明、闵行、青浦等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推进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继续实施“节能减排小组”活动,动员企业职工节能减排。

附件:1、2020年全市节能减排降碳工作主要目标

2、2020年重点用煤单位煤炭消费控制目标

3、2020年区级政府节能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4、2020年节能减排降碳重点工作任务和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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