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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光伏政策汇总,两会的召开,为新能源的发展指明方向

2020-06-03 14:56
能环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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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底,全国两会隆重召开。从政府工作报告及2020年发展计划来看,“保障能源安全,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非化石能源成为增量主体”的政策始终如一。国家能源局在5月举行的二季度新闻发布会显示,虽然今年遭受新冠疫情的冲击,但一季度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利用水平基本稳定,行业发展总体保持稳定。那么5月份,还有哪些政策值得关注呢?能环宝小编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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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清洁能源政策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

5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开展黄河梯级电站大型储能项目研究,培育一批清洁能源基地。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就地消纳。继续加大西电东送等跨省区重点输电通道建设,提升清洁电力输送能力。加强电网调峰能力建设,有效解决弃风弃光弃水问题。积极推进配电网改造行动和农网改造升级,提高偏远地区供电能力。加快北煤南运通道和大型煤炭储备基地建设,继续加强油气支线、终端管网建设。构建多层次天然气储备体系,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加快建立地下储气库。支持符合环保、能效等标准要求的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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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意见》的发布为西部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指明了方向,有利于加快光伏发电就地消纳。

二、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5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为5月19日至6月19日。《征求意见稿》明确:

(1)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初期,风电、光伏发电、核电保障性收购电量按“保量保价”方式进行收购,超出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的电量以“报量不报价”或“报量报价”方式参与市场。

(2)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推进绿证市场建设,做好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绿证制、电力现货市场机制的衔接。

(3)推动新能源发电方式创新转型。鼓励建设新一代电网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探索市场化商业模式,开展源、网、荷一体化运营示范,通过合理优化风电、光伏、电储能配比和系统设计,在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的同时,为电力系统提供一定的容量支撑和调节能力。

(4)进一步完善风电、光伏发电渉网技术标准,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5)探索建立跨省跨区外送电源联合优化配置机制。鼓励送端地区全网优化水电、风电、光伏、火电、储能等电源配置,鼓励受端地区调峰资源纳入电源配置,实现多能源品种统筹优化、联合运行,不断提升输电通道清洁能源输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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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征求意见稿》提出五大指导意见,包括:构建以消纳为核心的清洁能源发展机制;加快形成有利于清洁能源消纳的电力市场机制;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着力推动清洁能源消纳模式创新;构建清洁能源消纳闭环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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