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重大突破!
证券之星
光伏行业周报
证券之星光伏行业周报:本周在减产预期推动下国内N型料价格下行,多家硅片企业降低开工率。中泰证券最新观点指出,产业链价格下降有望提高光伏电站收益,刺激下游需求,光伏装机有望维持高增速。宏观方面,河南省发改委通知指出,目标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500万千瓦以上,占全省发电总装机的40%左右。企业方面,TCL中环拟与Vision Industries成立合资公司并于沙特投建光伏晶体晶片工厂项目;隆基绿能最新钙钛矿叠层电池转换效率突破31.8%。
下游减产预期推动多晶硅价格下行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数据显示,本周国内N型料价格区间在13.5-14.0万元/吨,成交均价为13.54万元/吨,周环比降幅为9.55%;单晶致密料价格区间在12.5-13.0万元/吨,成交均价为12.8万元/吨,周环比降幅为10.3%。本周硅料市场价格延续跌势,企业签单模式仍为按周议价,本周有新订单成交的企业数量约6家,截至本周4家企业月底前已经没有余量可签,近期成交情况有所改善。
本周多晶硅价格维持跌势,且跌幅仍维持10%左右高位。供给端,多晶硅企业新建产能持续释放,供应压力增大;需求端,近期多家硅片企业计划降低20%的开工率,使得产业链库存向上转移,短期需求预期减弱,此外,周签模式同样加剧了上下游博弈情绪,直接刺激硅料价格加速下行。预计后续价格走势将根据硅料新产能投产节奏、硅片实际减产幅度、终端需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波动调整。
截止本周,国内硅料在产企业维持在15家,生产基地共22个,其中分线检修的企业减少至1家,预计月底前完成检修恢复正常运行。5月国内多晶硅产量维持11.9万吨预期,同期硅片产出约47GW,国内供应(包括进口)对应国内消费来看,小幅供过于求使得库存部分积压。随着下游N型市场不断扩张,N型硅料供应相对紧张,N/P价差分化走势逐步明显。同时,由于部分新产能爬坡释放出的低品质硅料在市场中流通,使得市场成交价区间被拉大。
01
机构观点
中泰证券最新观点指出,国内海外需求共振,光伏装机基本面向好。2022年国内年光伏新增装机87.41GW,同比增长59.3%,其中集中式光伏装机新增36.3GW,分布式光伏装机新增51.11GW。2022年光伏组件累计出口3090.8亿元,同比上升68.1%。2023年1-3月光伏新增装机量33.66GW,同比增长154.81%,其中集中式光伏装机新增15.53GW,分布式光伏新增18.13GW。同时,截至3月底,光伏累计装机也超越水电,成为全国第二大电源。2023年1-3月光伏组件累计出口901.4亿元,同比上升23.6%,海外需求向好。展望后市,产业链价格下降有望提高光伏电站收益,刺激下游需求,光伏装机有望维持高增速。
光伏行业的紧平衡产品能够为相关环节带来盈利留存,今年产业链限制已从硅料转向高纯石英砂,此外大储放量&topcon放量对于相关环节的可观收益有望持续。当前光伏行业已到历史估值低位,短期已经有反弹趋势,组件价格已相对去年大幅下调,供给端不用担忧,进入Q2后国内地面电站将逐步起量,重点关注具备α的相关环节:①紧缺环节石英砂:欧晶科技、TCL中环、双良节能、石英股份(建材组);②优势一体化:晶澳科技、晶科能源、天合光能、隆基绿能、东方日升;③新电池技术兑现:爱旭股份、钧达股份等。
风险提示:全球光伏需求不及预期风险;产业链价格回调不及预期风险;海外贸易壁垒加强风险;各环节竞争加剧风险;光伏政策风险等。
02
宏观事件
1、河南: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500万千瓦以上
5月25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500万千瓦以上,占全省发电总装机的40%左右;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1000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
关于光伏,通知中指出,1.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加快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充分利用党政机关、校园、医院、基础设施、公共建筑等领域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打造一批“光伏+”特色工程,形成示范效应;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多模式创新合作建设户用光伏项目。“十四五”期间,新建工业园区、新增大型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安装率力争达50%以上。
2、国家能源局:光伏发电项目以交流侧容量在电力业务许可证中登记
5月2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时,“机组情况登记”同一栏目中可登记单台(个,以下统称台)机组(单元,以下统称机组),也可登记多台机组。登记单台机组的,投产日期为机组首次并网发电的日期;登记多台机组的,投产日期为多台机组中最后一台机组并网的日期。同一批次投产机组因机组型号不同分开登记的,投产日期均登记为该批次最后一台机组的并网日期。本通知下发前已经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企业,许可证中登记的机组投产日期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可向发证机关申请登记事项变更,并提供可以证明机组并网发电日期的有关材料。
光伏发电项目以交流侧容量(逆变器的额定输出功率之和,单位MW)在电力业务许可证中登记,分批投产的可以分批登记。本通知印发前,以光伏组件的标称功率总和(单位MWp)在电力业务许可证中登记的,不再进行变更。
3、广东:新增投产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约1200万千瓦
5月24日,广东发改委官网发布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指出: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在公共建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积极推广光伏发电应用。新增投产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约1200万千瓦。
4、新增5.735GW!西藏下发2023年风光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
近日,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通知表示,2023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规模573. 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项目建设规模373万千瓦。包含风电60万千瓦、光伏278万千瓦、光热35万千瓦,纯光伏配置最低储能规模144. 4万千瓦时。其中,保供光伏项目135万千瓦(配套储能不低于108万千瓦时 )。由各地 (市) 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年度建设规模组织开展竞争性配置。
市场化并网项目建设规模200. 5万千瓦。包括基地配套新能源项目115万千瓦(金上基地70万千瓦、雅中基地45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85. 5万千瓦(矿山用电、制氧制氢用电、清洁供暖等新增负荷)。
5、贵州: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储能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中长期协议
5月23日,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建立“新能源+储能”机制,为确保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消纳,对“十四五”以来建成并网的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即2021年1月1日后建成并网的项目)暂按不低于装机容量10%的比例(时长2小时)配置储能电站。配置储能电站可由企业自建、共建或租赁。配置储能容量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共同认定。鼓励新能源企业建设新型储能项目。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投运后,可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提供租赁服务。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储能企业签订协议,由新能源发电企业按年度支付储能租赁费用,储能企业按容量提供服务,采取双方协商等方式形成租赁价格,协议年限原则不低于3年,鼓励签订5年及以上中长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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