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光伏政策全览:深度复盘与解读
2024年,光伏行业在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复杂环境中砥砺前行,经历了行业内卷加剧、产能过剩等不利因素带来的严峻考验。不过,在这波涛汹涌的市场环境中,国家及时出台了一系列重磅政策,从战略到路径,再到具体实施方案和规范,多条政策路线并驾齐驱,共同为光伏行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年来,通过市场调节和政策引导,过剩产能正逐步淘汰,技术水平实现跨越式提升,上游产业链价格也有所回升,一系列积极变化预示着光伏行业正回归理性竞争。2025年行业将以更加锋利的姿态,迎接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接下来,让我们一同深入复盘2024年光伏行业的相关政策,见证其在波折中成长、在变革中壮大的历程。
能源转型层面
Energy
在2024年,国家围绕能源转型战略,推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这些政策覆盖了能源监管、农村新能源发展、工业领域绿色转型、推动非化石能源开发建设、法律法规等多个关键领域,共同推动了国家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绿色低碳发展。
首先,从能源监管和工业绿色转型层面来看,国家能源局年初发布了《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为全年能源发展提出了规范和要求,奠定了能源行业规范化发展的基础。紧接着,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以及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这两大政策对工业领域和高耗能企业起到了重要的规范作用,不仅加速了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强制消费机制的建设,还推动了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的建立,为工业绿色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路径。
其次,在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性,这体现了国家对农村能源结构优化的重视。同时,《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政府工作报告》《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均提及了要推动非化石能源的发展,并设定了明确的发电量比重目标。此外,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了消纳红线的限制,为新能源发展提供了更加宽松的环境,这些政策进一步彰显了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坚定决心和战略导向。
《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此外,国务院在7月至8月期间连续印发了多项政策文件,包括《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及《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等。这些文件不仅为能源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具体路径和措施,还明确了国家能源转型的战略方向和总体目标,为能源行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最后,在法制化建设方面,11月《能源法》的正式印发,为能源行业的规范化、法制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进一步强化了能源转型战略的政策支撑。
光伏层面
Photovoltaic
2024年,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优化光伏产业结构。为淘汰落后产能、提升技术水平并规范建设标准,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光伏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的通知》,旨在构建全面系统的光伏产业标准体系。同时,为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产能扩张,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信部还印发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及管理办法。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原材料工业水平,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强调新能源领域几个重要材料的标准制修定,包含:新能源复合金属材料、光伏用膜材料、新能源电池材料等关键战略材料。
《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
针对分布式光伏领域,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必须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以促进光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在该办法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如果后续得以实施执行,将进一步还原分布式光伏的电力属性,并促使该领域更加规范、健康发展。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层面
Power System
针对新能源接入与消纳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到2025年显著提升配电网承载力和灵活性,确保具备5亿千瓦分布式新能源及1200万台充电桩接入能力。在此基础上,国家能源局印发的《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进一步提出完善配电网与分布式新能源协调发展机制,引导分布式新能源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
《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同时,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要求电网企业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保障性收购电量的消纳,并推动其参与市场交易。
《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此外,两部委还联合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旨在推动绿色电力交易有序开展,满足用户对绿色电力的购买需求。这些政策共同促进了新能源的高效接入与消纳,加速了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进程。
2024年重要政策文件一览
Photovoltaic Policy
01 | 能源转型层面
国家能源局:推动“沙戈荒”风光基地、分布式电源
储能、充电桩等接入电网
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指出,推动国家能源规划、政策和项目落实落地。强化国家能源规划、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2024年各省(区、市)完成国家“十四五”能源规划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等情况开展监管。强化过程监管,持续跟踪跨省跨区输电通道、油气管道、大型风光基地、分布式光伏、煤层气开发等项目推进情况,进一步加强火电规划建设情况监管。
中央一号文件:
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探索“草光互补”模式
2月3日,2024年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文件提出,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探索“草光互补”模式。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鼓励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
三部门:加快建立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
强制消费机制
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通知》明确,突出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导向,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鼓励各地区实行新上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承诺制,加快建立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强制消费机制,合理提高消费比例要求。
工信部:
重点制定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相关技术和装备标准
2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通知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的目标。其中要求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重点制定太阳能、风能、光热、地热、潮汐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输送、储存、利用以及分布式应用等相关技术和装备标准。
政府工作报告: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
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李强指出,2024年,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国家能源局:
风光比重达到17%以上
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文件表示要巩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在条件具备地区组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国务院:
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规模,年底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5月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规模,在保证经济性前提下,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可降低至90%。并要求2024年底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2025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9%左右。
国家能源局:
消纳不低于90%,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6月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科学确定各地新能源利用率目标。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放宽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原则上不低于90%,并根据消纳形势开展年度动态评估。
国务院:
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
7月30日,国务院发布《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这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以下简称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制定工作方案。
国务院:
推动西北风光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
8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文件指出,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
国务院:
《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
8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白皮书介绍,中国制定了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35年,中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能源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广泛形成,非化石能源加速向主体能源迈进,新型电力系统为能源转型提供坚强支撑,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本世纪中叶,中国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全面建成,能源利用效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成为主体能源,支撑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
六部门:
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具体措施包括: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科学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就近开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能源法》印发!推进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
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指出国家推进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就近开发利用,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积极发展光热发电。
02 | 光伏层面
工信部:
搭建光伏产业标准体系框架
9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光伏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的通知》。文件明确,光伏产业标准体系框架包括基础通用、光伏设备、光伏材料、光伏电池和组件、光伏部件、光伏系统、光伏应用、智能光伏和绿色光伏等9个部分。通过标准建设指南,以推动光伏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为目标,加强标准工作顶层设计,强化全产业链标准协同,增加先进标准供给,提升标准实施成效,推进标准国际化,引领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
工信部: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
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11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提出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规范条件》强调,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工信部:重点开展新能源复合金属材料
新能源电池材料等关键战略材料标准制修订
12月13日,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文件指出,重点开展超高纯金属及合金靶材/蒸发料、形状记忆合金、高端聚烯烃、电子气体分离膜材料、电池膜材料、光学膜材料、光伏用膜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特种涂料、特种胶黏剂、新型催化剂、高端试剂、稀土储氢材料、稀土磁性材料、稀土光功能材料、反光釉料、新能源复合金属材料、新能源电池材料等关键战略材料标准制修订。
国家能源局: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须全部自发自用
10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将分布式光伏发电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种类型。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其中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为公共连接点电压等级为35千伏、总装机容量不超过20兆瓦或公共连接点电压等级为110千伏(66千伏)、总装机容量不超过50兆瓦的分布式光伏,且必须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
03 |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层面
两部委:到2025年配电网具备5亿千瓦左右
分布式新能源接入能力
3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配电网网架结构更加坚强清晰,供配电能力合理充裕;配电网承载力和灵活性显著提升,具备5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1200万台左右充电桩接入能力。
国家发改委:
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文件提出,电网企业应组织电力市场相关成员,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保障性收购电量的消纳;电力交易机构应组织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市场交易;电力调度机构应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保障性电量收购政策要求,并保障已达成市场交易电量合同的执行。
国家能源局:
引导分布式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
8月13日,国家能源局印发《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文件提出,完善配电网与分布式新能源协调发展机制。结合最新情况研究并规范配电网可承载分布式光伏规模计算方法。在现有6个试点省份的基础上,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系统组织开展新能源接网影响分析,评估配电网承载力,建立配电网可开放容量定期发布和预警机制,按季度向社会公布县(市)一级电网不同区域可承载规模信息,引导分布式新能源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
两部门:
发布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
8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文件指出,绿色电力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指导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按照“省内为主、跨省区为辅”的原则,推动绿色电力交易有序开展,满足电力用户绿色电力购买需求。
(图片由AI生成)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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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 : 2024光伏政策全览:深度复盘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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