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投诉
订阅
纠错
加入自媒体

山东确定光伏发电上网电价 明年每度1.2元

     规范电价结算补贴方式 扶持光伏发电发展

     按照国家、省、市三级分摊办法,在国家批复山东省光伏发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前,2010年投产的地面光伏电站电价为1.7元/千瓦时,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暂按1.45元/千瓦时结算上网电价,项目所在地设区市承担0.25元/千瓦时;2011年投产的地面光伏电站电价为1.4元/千瓦时,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暂按1.29元/千瓦时结算上网电价,项目所在地设区市承担0.11元/千瓦时。国家批复我省光伏发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后,各级分摊补贴金额另行调整确定。

  6月1日起山东省第三次上调电价后,目前该省各市居民生活用电,不满1千伏销售价格仍为0.5469元/度;1千伏及以上为0.4929元/度。各市一般商业用电价格在0.7328元/度至0.6028元/度。各市大工业用电在0.7328元/度至0.5578元/度。

     按国家政策执行山东省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光伏发电项目,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根据项目实际上网电量和运行情况及我省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情况测算确定。

<上一页  1  2  
声明: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OFweek观点。刊用本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翻译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发表评论

0条评论,0人参与

请输入评论内容...

请输入评论/评论长度6~500个字

您提交的评论过于频繁,请输入验证码继续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

太阳能光伏 猎头职位 更多
文章纠错
x
*文字标题:
*纠错内容:
联系邮箱:
*验 证 码: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2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