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聚焦】美对华光伏双反终裁前夕对决
2012年5月美国裁定对中国光伏企业出口到美国的光伏电池产品征收31%~250%的关税,将于今年10月宣布终裁。眼下全球太阳能产业都在对美国商务部将于10月9日公布的结果屏息以待,这一判决对欧洲和印度的双反均有指导意义,该结果还可能影响中国对美国制造商的反制贸易调查。
前情概要:
2011年10月中旬,美国7家太阳能电池生产商联名提出申诉,要求美国商务部及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75家相关企业发起“双反”调查,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高额惩罚性关税。
美国商务部随后于11月初宣布,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展开“双反”调查,这是美国对中国清洁能源产品首次发起“双反”调查,贸易保护主义延伸至新能源领域。
2012年1月30日,美国商务部在联邦纪事上发布公告,就对华太阳能电池(板)“双反”案作出反补贴紧急情况初裁。美国商务部认为,中国太阳能电池制造企业在2011年10月至12月较短期间内,向美国大量出口太阳能电池,其数量和金额与2011年7至2011年9月期间相比,激增了15%以上。
2012年5月,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中国太阳能企业的产品征收不低于30%的惩罚性进口关税,中国多数出口商都受到影响。
2011年12月29日,美国“双反”矛头指向中国风电行业。美国风电塔联盟向美商务部及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进口自中国的应用级风电塔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并征收超过64.37%的关税。
2012年,美国商务部裁定,中国企业获得了13.7%至26%不等的补贴,并开始向中国进口风电塔企业征收现金保证。
2012年7月26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应用级风电塔作出反倾销初裁决定,决定对中国输美涉案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征收20.85%至72.69%的临时反倾销税。
美国商务部之前已初步决定对多数中国太阳能面板课征35%的关税,而终裁决定将在10月10日出炉。这也将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1月初的最终投票结果定调。
按照惯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过去鲜少驳回课税的决定;若想要国际贸易委员会改变判决,那么至少有4名委员变更去年投下的选票。国际贸易委员会6名委员去年一致通过美国太阳能业者受到中国进口品实质上的损害。
据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审理案件中,将检视美国太阳能制造业者是否在实质上受到损害、或受到实质损害的威胁。代表德国太阳能巨擘美国分部SolarWorld Americas以及其他美国太阳能业者的主要律师蒂姆·布莱特比在接受采访时大倒苦水,称已有多达13家公司倒闭、破产或大幅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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