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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欧美之光伏恩仇录【图】

  2012年8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12年第52号公告,公布关于对美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部分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贸易壁垒调查的最终结论。公告说,经调查,商务部最终认定,美国华盛顿州“可再生能源生产鼓励项目”、马萨诸塞州“州立太阳能返款项目II”、俄亥俄州“风力生产和制造鼓励项目”、新泽西州“可再生能源鼓励项目”、新泽西州“可再生能源制造鼓励项目”、加利福尼亚州“自发电鼓励项目”6项被调查措施构成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3条的禁止性补贴,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3条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3条的有关规定,对正常国际贸易造成扭曲,构成对中国可再生能源产品对美出口的贸易壁垒。公告指出,根据《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规定,商务部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要求美方取消被调查措施中与世界贸易组织相关协定不符的内容,给予中国可再生能源产品公平待遇。

  2012年9月6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对欧盟双反立案事件表示,尽管中方多次呼吁通过磋商合作化解光伏产品贸易摩擦,但欧盟委员会仍执意发起反倾销调查,中方对此深表遗憾。本次反倾销的调查期较长,且基于欧盟对自身诸如光伏设备、材料及电站产业链的考虑,相关方面仍有博弈的时间和空间,最终是否通过反倾销仍存在较大变数,短期内实质性影响仍待观察。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昨日就此发表声明,强烈反对此次调查,对欧盟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不满,对可能产生的后果严重关注。声明呼吁欧盟克制使用贸易救济措施。

  2012年09月12—17日: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率中国政府代表团访问欧洲、专程就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立案调查进行交涉,寻求解决之道。此行“取得了积极成果”。

  2012年9月19日: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印度国内业界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太阳能电池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问题,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指出,商务部表示严重的关切,如果印方执意对中国的太阳能电池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不仅会破坏目前中印新能源领域的良好合作氛围,而且也将伤害印度产业自身利益。沈丹阳指出,商务部严重的关切印度国内业界向印度的商工部反倾销局申请的对原产于中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太阳能电池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沈丹阳表示,如果印方执意对中国的太阳能电池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不仅会破坏目前中印新能源领域的良好合作氛围,而且也将伤害印度产业自身利益。因此,希望两国太阳能电池业界能继续开展对话与合作,通过磋商解决贸易摩擦。

  2012年9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比利时首府布鲁塞尔召开的第十五次中欧领导人会晤上表示:“欧方最近决定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立案,希望这件事能够通过对话协商得到妥善解决。”此外,19日晚,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与欧盟贸易专员德古赫特就该事件进行了讨论。据称,欧盟在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调查案上的态度有所缓和。

  2012年10月10日:中国光伏巨头英利、天合光能、尚德电力、阿特斯阳光电力和赛维LDK分别回应美对华光伏双反的终裁决定。中国光伏产业认为,虽然中国企业积极参与应诉程序并提出了强有力的抗辩,且美国商务部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中国企业的观点,但此次调查从发起到结束,存在诸多不公正做法。此次调查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扭曲了中国光伏产业的生产及对美出口情况,带有严重的贸易保护主义性质,必将对美国和全球清洁能源市场的中长期发展带来很大的损害。为此,中国光伏产业通过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做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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