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转正 汉能薄膜发电复牌有望
2017年1月23日,汉能薄膜发电发布公告称:为维护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香港证监会已和公司达成共识,定下两项复牌必要条件:
1、证监会对汉能薄膜发电五位董事及前董事展开民事程序,五位董事同意在该民事程序中不抗辩责任和法院的命令;
2、汉能需要发布披露文件,对公司活动、业务、资产、负债、财务、绩效和前景等资料做出详细披露。
据此前汉能薄膜发电多次公告显示,其一直在积极与港监会沟通寻求复牌。本次两项复牌必要条件的达成,意味着市场关注的汉能复牌已取得了重大进展。
投资者利益导向的两项复牌条件
第一项复牌条件,即港监会将采用《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对汉能五名董事及前董事进行民事程序。《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即“在对上市法团的成员等的权益有不公平损害等的情况下的补救办法”。通过查阅该项法条可见,其属于民事方面的责任认定,并未涉及此前部分市场人士揣测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交易等问题。在以往港监会采用《证券及期货条例》追责的案例中,都是对上市公司董事、前董事的民事追责,追责方式包括停止其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以及对上市公司做出赔偿。
第二项复牌条件,即上市公司聘请财务顾问,对公司活动、业务、资产、负债、财务、绩效和前景等资料做出详细披露。值得注意的是,汉能薄膜发电在停牌的20个月期间,其业绩扭亏为盈,基本面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重新、全面的梳理公司价值,有利于汉能薄膜发电的价值重新定位。
从监管的角度,该两项条件既明确了上市公司前任及现任董事会成员的责任,亦能最大程度避免复牌后的股价大幅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关人士认为,港监会能够与汉能薄膜发电达成复牌条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来自于汉能薄膜发电基本面的变化。
经营模式重塑,股东权益率回报转正
2016年3月31日,处于停牌状态的汉能薄膜发电发布了2015年业绩报告。业绩报告显示:受到停牌等影响,2015年汉能薄膜发电营收为28.14亿港元,同比下跌超过七成;而由于计提了79.15亿港元的商誉减值、7.7亿港元的物业减值以及9.7亿港元的无形资产减值,2015年汉能薄膜发电亏损达到122.33亿港元。
长远来看,开拓第三方市场,增强现金流及可持续经营能力成为公司必须要努力的方向。这些举措在2016年上半年已初见成效,汉能薄膜发电2016年8月发布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显示:2016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32.96亿港元,同比增长56%;毛利20.65亿元,同比增长41%;公司在期内录得8.21亿元港元盈利,实现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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