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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光伏行业最新政策汇总 多地出台2020年光伏发电政策

2020-04-30 17:42
元一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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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虽新冠肺炎疫情余波仍在,但全国各地已加快速度复工复产,光伏行业也渐复活力。随着复工潮的推进,本月国家及地方机构出台多项光伏等新能源相关重磅政策,拉开今年行业建设发展的新帷幕。

那么,4月光伏行业有哪些政策值得关注呢?元一能源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

4月光伏行业最新政策汇总 多地出台2020年光伏发电政策

国家政策

4月,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0.4元、0.49元,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通知》的发布将有利于稳定行业预期,引导行业合理安排投资建设,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国家能源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进行意见征求,提出制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以及一次能源消费中可再生能源比重目标,从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制度、可再生能源激励政策、可再生能源开发、企业保障义务、节能政府采购、消费管理政策多个方面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发布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十四五”是推动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的重要窗口期,也是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全面实现无补贴平价上网的关键时期,要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成本竞争优势,坚持市场化方向,优先发展、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

此外,国家层面还就电力业务、电力法规、环境保护等方面出台了光伏相关政策。

4月光伏行业最新政策汇总 多地出台2020年光伏发电政策

地方政策

地方层面,目前已有多个省份陆续出台2020年光伏发电建设方案,为今年的平价项目申报、建设及后续安排提供指导方向。据统计,黑龙江、湖北、上海、山东、江苏、青海、湖南、广东、河南、重庆、河北、安徽、天津、内蒙古、江西、辽宁、陕西、宁夏等省、市已明确平价项目报送时间,而其余省、市并未发布。大部分省、市平价项目的申报时间为4月20日,除平价项目外,竞价项目申报也即将进入尾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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