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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爆雷”后遗症:募资结束还要出售优良资产

8月2日,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发布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图片来源:东方日升公告

公告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江苏斯威克140,423,077股股份(占江苏斯威克本次转让前总股本的50%)转让给由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及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深燃鲲鹏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佳合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拟共同出资设立的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本次的交易总价为180,000.00万元。

这并非今年以来东方日升首次回笼资金。

就在距今不到两个月的6月17日,东方日升曾发布公告,称将持有的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12.76%股权以35,500万元转让给成都康晖。对此,东方日升解释此举有利于回笼资金聚焦主业,让公司在光伏领域拥有更强竞争力。

6月26日,东方日升又发布公告,称旗下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将多个电站资产进行转让,交易总价为57921.08万元。

两次转让累计获得资金约9.34亿元,对于市值不到200亿的东方日升而言,已经显得非常充裕。

图片来源:东方日升

当时,OFweek太阳能光伏网认为,这笔资金将用于江苏斯威克和聚光硅业,两者分别主营光伏胶膜和多晶硅,对于今后东方日升业绩的提升有较大帮助。

但本次以18亿元的价格转让江苏斯威克50%的股份,就有些意外。据东方日升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光伏胶膜营收占比为11.10%,毛利率为19.27%,远高于太阳能组件的8.15%,是东方日升年报中的优良资产,理应更加重视才对。

OFweek太阳能光伏网分析,此举很有可能是因为2020年的经营未达预期所致。2020年6月,东方日升发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拟募资总金额不超过33亿元,用于年产2.5GW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项目、年产5GW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项目(一期)等。

该预案已在2020年12月份通过证监会注册批复。1月19日,东方日升还在向深交所报送的无会后事项承诺函中明确承诺,没有影响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形出现,明确表示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后续事件我们已经非常熟悉,东方日升2020年经营表现意外“爆雷”,给2020年高歌猛进的光伏产业泼了一盆凉水。

今年6月24日,东方日升称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存在“申请文件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相互矛盾或者同一事实表述不一致且有实质性差异”的情形,六个月内不能发行证券相关文件。

但在进入2021年以来,东方日升经营良好,一位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公司210组件在手订单已超13GW。远超东方日升现有产能,并规划15年之内在马来西亚投资约100亿美元,建立一个新的太阳能光伏电池与组件制造中心。

在资金需求强烈和不能发行债券的矛盾之下,通过转让股权获取资金,或是现阶段东方日升最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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