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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光伏行业7月纪实:双反、政策、破产、迷局

  【第二幕】政策

  国务院出台“光伏国八条”

  近年的光伏产业从欣欣向荣变成哀鸿遍地,内外交困、萎靡不振。为规范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我国2012年出台的针对光伏的扶持政策俗称“国五条”,今年6月份升级到“国六条”;7月1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到八条,业界称为“国八条”(也有人称国七条),这是最近两年来国务院头一次以光伏为命题出台的正式文件。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详情点击:http://solar.ofweek.com/2013-07/ART-260006-8480-28702422.html

  久旱逢甘霖。此次的“光伏国八条”可以看作是6月份出台的"国六条"的升级细则。文件解读大概就是:

  一,提升光伏的战略地位,强调其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二,国务院以文件形式公示出2015年中国光伏装机发展的目标,35GW以上的装机量为未来一两年留足了一定的操作空间。

  三,为光伏应用的发展指明方向,发展分布式,强调"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优先支持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发展。强调示范作用"10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1000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镇及示范村",摸索可行的适应分布式光伏的商业模式。承认国际光伏贸易的摩擦存在,鼓励产地多样化。

  四,强调光伏产品的留强汰弱,单晶转换率20%,多晶转换率18%,薄膜转换率12%,多晶硅综合能耗不高于100度/千克,在电力净输入地区严格控制建设多晶硅项目等,将成为行业准入门坎,鼓励引导多晶硅产能向中西部能源资源优势地区聚集,鼓励多晶硅制造企业与先进化工企业合作或重组,降低综合电耗、提高副产品综合利用率。

  五,加强全国规划与地方规划、制造产业与发电应用、光伏发电与配套电网建设的衔接和协调。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旧建筑改造中统筹考虑光伏发电应用。严格执行光伏电站设备采购、设计监理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反对不正当竞争,禁止地方保护。

  六,强调电网的服务职能,就收费范围给出明文规定。

  七,(一)开放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建设,鼓励设立专业的能源管理公司,鼓励商业模式运行。将光伏与地方政府和电网的业绩挂钩,将光伏发电量计入按月公布全社会发电量和用电量统计,提升其战略意义。(二)明确补贴时间原则上为20年,计划上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解决资金来源问题。(三)明确资金的发放单位,时间和来源。(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中小企业和家庭自建自用分布式光伏创造条件。可发展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商业模式。

  八,后续配套文件将出台。

  大力支持用户侧光伏应用,完善电价和补贴政策,改进补贴资金管理,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金融支持,完善土地支持……看似很全面很提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毕竟不是细则,定的只是国内分布式光伏发展方向,而各种后续配套文件、清晰细则何时出台,并没有给出指示。更何况对于全球光伏70GW的年产能,行业的洗牌依然是当前的焦点。

  编者感慨曰:对于光伏这个"最新国策",有总比无好。不可不信,不可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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