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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week视界:光伏行业每日(7.7)快报

  中国风电集团与枣阳市签订光伏发电开发协议

  日前,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与枣阳市签订了光伏发电站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书。

  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具体选址地点位于平林镇,是枣阳市首个大型地面光伏发电站项目。光伏发电站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p,总投资约为10亿元人民币。项目建成后,对于改善枣阳市的能源结构、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电建河南院签订省内首个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后续设计合同

  日前,河南设计院新能源工作再获突破,成功签订了商丘鑫炎刘口乡30MWp光伏发电项目后续设计合同。

  该项目位于河南商丘梁园区刘口乡东北部,终期规划50MWp,计划投资5.2亿元,总占地规模1000余亩,是目前河南省内首个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可节约标准煤2.1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万吨,预计年利润7000余万元。

  孚日股份控股股东增持“乌龙”2000元收益被没收

  上周五晚间,孚日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孚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7月2日在增持公司股票时,因操作失误,误将买入10万股,操作成卖出10万股,成交价格为4.18元/股,成交金额418,000.00元。

  据了解,孚日控股于7月2日增持公司股票共计2,363,126股,成交金额9,868,536.93元,平均成交价格为4.17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4.16元/股,按两者中较低值计算,本次违规短线交易行为产生收益2000元。由于孚日控股未及时发现该笔误操作,于7月3日继续增持股票655,504股,成交金额2,753,132.72元,平均成交价格为4.2元/股,再次违反不得进行短线交易的规定,本次违规交易未产生收益。

  公告称,截至公告日,孚日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23,851,997股,持股比例为24.65%。经公司董事会核查,孚日控股此次买卖股票交易行为属于六个月内的双向操作,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司已将孚日控股本次违规交易所产生的收益2000元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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