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全球十大最具太阳能光伏投资吸引力国家
No 2 美国
综合排名:2
上期排名:1
光伏排名:2
RECAI指数:73.8
2010年,美国绿色产业投资同比增加51%,达340亿美元。其中,风电产业吸收了近50%的投资,45亿美元主要投资给中小项目。2011年,美国清洁能源投资较2010年增长42%,达到481亿美元,位列G20国家之首。而在之后的两年,美国一直位居可再生能源投资吸引力指数首位。
美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
今年5月9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有超过300家组织和企业承诺将就提高能效进行投资,其中就包括安装太阳能电池板。然而,与中国不同的是,由于今年来美国国会僵持的持续,投资者与开发商们的投资收益很难得到长期有效的保证。当然,尽管国会山的瘫痪,显著的市场商机与投资潜力仍让美国位居第二。
因此,对于美国的可再生能源投资吸引力指数,让它排在第二位的主要的影响因素并不是投资潜力和市场吸引力不够,而是由于当前美国国会之间的争执让相关项目的审批难以维系。持续性的可靠政策支持也因此得不到保证。近几个月来,已经有至少三例因为党派政治而流产的相关政策了。其中就有共和党旨在2030年达到30%碳排放减少目的的拨款法案。
在州一级可再生能源项目上,加利福尼亚州预计投入32亿美元开发利用太阳能给了投资者很大的鼓励。在企业方面,除威瑞森通信(Verizon Communications)最近大手笔投资太阳能行业外,沃尔玛、好市多(Costco)、科尔(Kohl's)、苹果最热衷于安装太阳能设备。美国大企业的做法预示着SolarCity、SunPower等公司将会在未来获得不错的发展,投资者们应该留意太阳能产业的发展情况。
No 3 日本
综合排名:4
上期排名:4
光伏排名:3
RECAI指数:64.4
日本实施以固定价格收购可再生能源制度已进入第3年,海外企业在日本太阳能电池市场的所占份额正在增大。尤其是在面向价格竞争激烈的大型太阳能发电站等企业客户时,海外企业似乎利用价格优势压制了日本制造商。对于中国光伏组件厂商来说,日本已经取代欧洲成为中国的最主要出口市场。尽管日本和德国今年都保持了在排行榜上的位置,但这两个市场在近期都应该保持密切关注。特别关注德国的可再生能源修正案(EEG)生效以及日本核电重启计划。
日本经济产业省于5月16日公布了截止2014年2月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装机情况和设备认证容量。发布资料显示,输出功率在10千瓦以上的非住宅用光伏发电设备的装机量(已投入使用)约为665万千瓦,比截止1月底的约621万千瓦增加44万千瓦(约7%)。截止2月底,设备认证量由截止1月底的2877.4万千瓦增至3651.6万千瓦,大幅增加了774.2万千瓦(约27%)。
由光伏发电方面可以看出,因日本要从2014年度开始下调收购价格,运营商集中在2013年度内加速进行了设备认证。截止2月底,住宅用和非住宅用光伏发电设备的合计认证量达到3904.5万千瓦。关于2014年3月底的认证量,基本可以确定仅非住宅用光伏发电设备就能超过4000万千瓦。
另外,根据日本经济贸易产业省METI资料显示,目前有资格获得FIT政策补贴的太阳能电站项目数目已至65726个,总装机容量37.5吉瓦。但自FIT政策正式生效以来,只有13%的项目开建,总装机量约为9吉瓦。
8月5日,METI可再生能源部高管渡边信一郎发表公告,称由于很多项目并无进展,METI正调查它们是否已明确合适土地与采购相应设备。另外被批准项目从审批到确定土地与设备将只拥有六个月的期限。因此,部分日本太阳能市场分析员预计,日本政府将取消20%—30%的已注册国家FIT政策的项目,总装机量将达数个吉瓦;且预计日本太阳能市场规模或于2017年回落,并于2018年跌至低谷。
No 4 印度
综合排名:6
上期排名:7
光伏排名:4
RECAI指数:60.2
由于新政府上台后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大力支持,以及受益于多元化策略,长期稳定的目标规划,印度可再生能源投资吸引力综合排名较去年上升了一位,RECAI指数达到了60.2。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太阳能光伏发电领域,印度居于全球第四的位置。
近年来,印度石油、天然气与煤炭进口量不断激增,造成长期贸易赤字,并动摇了国际市场对印度的信心。为了削减对进口燃料的依赖并限制碳排放量,印度于2010年启动光伏项目,旨在2022年光伏发电系统装机量达到20,000MW。这将使太阳能发电量占其能源总构成从目前的1%升至5%左右。
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MNRE)日前起草20GW建议草案,以利用该国庞大的太阳能潜力,满足印度不断增长的人口和经济的能源需求。该草案提议未来五年将开发的二十五个超大型太阳能发电园区,所有园区的规模都在500MW-1GW,总计20GW。
2012年11月,印度开始对原产于马来西亚、中国、中国台湾和美国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于2014年5月13日曾发布太阳能电池板反倾销调查事实披露,裁定中国、中国台湾、马来西亚、美国倾销幅度分别为100-110%、70-80%、60-70%、40-50%,损害幅度分别为90-100%、65-75%、55-65%、50-60%。然而,由于东南亚国家希望推动印度太阳能项目的实施,削减对进口化石燃料的依赖,因此印度已经放弃对美国、中国、中国台湾及马来西亚进口的光伏电池片征收反倾销税率的计划。
印度官员表示,印度财政部门已经驳斥了反倾销与反补贴理事会的议案。
No 5 德国
综合排名:3
上期排名:3
光伏排名:5
RECAI指数:67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采用固定上网电价机制(FIT,我国通常称为标杆上网电价)支持新能源发展的国家。德国新能源政策也对其他国家产生了示范效应,其影响早已超出了德国本身。2000年,德国颁布世界上第一部《可再生能源法》,正是这个法案,把德国推到了全球光伏第一国的宝座,论及光伏言必德国。即使近年来年度装机连续下挫,但德国为光伏的补贴已在千亿欧元以上,凭借积累,仍保持了装机总量的第一。
弗劳恩霍夫太阳能系统研究所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风力、太阳能、水力及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占德国总发电量的31%——超越了其他所有的能源载体。
然而,随着德国《可再生能源法》(2014版)修订程序的完成,并于8月1日起颁布实施后,安永虽然对德国的可再生能源投资吸引力评级给予了与去年相同的评级,但对于其新法却持保守看法。据了解,2012版《可再生能源法》仅对光伏发电确定了年度新增规模。2014版《可再生能源法》则将年度新增规模限定范围从光伏扩展至风电、沼气发电,以有计划地调节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可预测性。
新法规定,对可再生能源项目全面引入市场机制。一是自2014年8月1日起所有500千瓦以上的新建设备,以及自2016年1月1日起所有100千瓦以上的新建设备,均须采用直接市场竞价销售模式。二是引入招标机制,通过招标确定补贴额度。2015年起,在试点阶段针对地面光伏电站采用新的招标模式;最晚自2017年起,通过招标确定可再生能源的补贴额度。今后该法还将继续修改,以便将新的招标模式应用于其他类型的可再生能源。
欧盟于今年4月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国家资助指令》,要求成员国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竞争,引入招标机制等。德国2014版《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在这方面迎合欧盟“指令”的要求。
很明显,德国正在经历一场可能改写能源发展史的“能源转型”。默克尔政府提出到2050年要让德国能源消费100%来自可再生能源。虽然德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力度倍受世人称赞,但不可否认的是,自2000年《可再生能源法》生效以来,德国电价也在不断飙升。 随着《可再生能源法》的再度修订以及市场机制的引入,德国光伏市场乃至可再生能源投资吸引力的前途如何,仍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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