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投诉
订阅
纠错
加入自媒体

无补贴光伏02:第一个无补贴光伏基地已经获批

2018-09-13 09:57
何继江
关注

8月3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国能综函新能[2018]334号文件,以复函的形式鼓励东营市河口区的无补贴光伏项目。更关键的是,“此类不需国家补贴的项目,各地自行组织实施”。

无补贴光伏02:第一个无补贴光伏基地已经获批

无补贴光伏02:第一个无补贴光伏基地已经获批

无补贴光伏02:第一个无补贴光伏基地已经获批

文件内容表示,只要东营项目的土地和电网接纳没有特殊障碍,国家能源局的第一个无补贴光伏基地就相当于批复给东营了。

有人觉得这个文件很突然,有人觉得为什么这么晚才来。

其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的领导一直在鼓励地方政府加入力度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今年5月31日,发改能源〔2018〕82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鼓励地方加大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力度

点评:山东省这次积极向国家能源局报送请示的行为就是鼓励的范围。其他的省,你们也要加大力度,而且要更加积极。

今年7月16日,发改运行〔2018〕102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

有序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参与交易的应科学合理确定配电电价。

评:确定配电电价!发改委2016年就发布过关于配电价格的若干次文件,配电有序开展。这个表态很谨慎低调,不是“积极开展”,不是“抓紧落实”。

首先鼓励跨省跨区网对网、网对点的直接交易,对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支持点对网、点对点直接交易,促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和清洁能源消纳。

点对网直接交易: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中不仅是最简单的一对一交易,还可以有点对网,比如对园区的售电公司或某配网。

在能源革命的征程上,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的领导从未停步,他们一直在努力。

地方政府关于分布式光伏的努力,他们会一如即往的大支持。

我有如下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市级地方政府的发改委和光伏企业一起积极筹划光伏平价基地。

1、根据当地的用电量、配网消纳能力和主网消纳能力,确定合适的光伏发展规模。

2、梳理用电侧平价项目:核算边界条件,包括过网费、终端电价优惠程度、土地费用等

3、梳理发电侧平价项目:核算边界条件,特别是土地费用、政府的托底费用等、电价波动可能造成的敏感性分析等。

4、参与企业向地方政府承诺项目无需国家补贴。

二、市级政府向省发改委提出核算本省过网费的请求。

三、省发改委向国家能源局

四、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有关司局批复。

鉴于此类事项具有一般性,经研究,批复如下~~

五、批复了一个省的,就等于都批复了,各省都行动起来!!!

各市发改委、各省发改委的领导们,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的领导在等待你们的主动作为!

为便于大家开展工作,附上若干资料和模板。

参考资料一:关于**市去补贴光伏平价基地项目“过网费”的请示

省发改委: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及《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补充通知》(发改能源[2017]2150号)文件精神,我市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准备工作。

今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引导中国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鼓励不需国家补贴项目。在此指导方针下,我市基于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经科学严谨的测算,在试点项目暂不收取交叉补贴,过网费*.*分以内的边际条件下,承诺所申报的国家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不需要国家补贴。

提请对我市无补贴光伏项目工作部署给予指导,特此请示。 

**市发改委

参考资料二:关于**省去补贴光伏平价基地项目“过网费”的请示

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价格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及《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补充通知》(发改能源[2017]2150号)文件精神,我省组织各地市积极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申报工作。

今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引导中国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鼓励不需国家补贴项目。在此指导方针下,我省基于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再次组织评估上报试点项目。根据《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文件内容与精神,基于无补贴条件,对于试点项目暂不收取交叉补贴,经科学严谨的测算,过网费*.*分以内的条件下,**市承诺所申报的国家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不需要国家补贴。

提请对我省无补贴光伏项目工作部署给予指导,特此请示。  

**省发改委

**省物价局

参考资料三:尽快公布配电价格的建议

一、核定配电价格的进展情况

按照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基本思路,核定独立配电价格是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性基础工作,也是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的关键性基础工作,有利于我国电源结构从集中式为主转变为以分布式优为的集中式与分布式协同发展。

从2016年至2017年,已有不少于三个文件对于配电价格的核算方法进行了明确。

其一是2016 年发改经体【2016】2120 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其二是2017年的发改能源【2017】1901号《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该文件在【2016】2120号文的基础之上对于配电价格中的“过网费”的制定方及“过网费”核定前后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详细描述:“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中,‘过网费’由所在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输配电价改革有关规定制定,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过网费’核定前暂按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公共网络输配电价(含政策性交叉补贴)扣减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所涉最高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

其三是2017年的发改价格规﹝2017﹞2269号文件《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文中明确了就近交易时配电价格的制定逻辑“ 配电网区域内列入试点范围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或地方电网区域内既有的小水电发电项目与电力用户开展就近交易时, 用户仅支付所使用电压等级的配电价格,不承担上一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

这三个文件的核心思想和方法论是具有一贯性的,最核心的原则是配电价格不包括上一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这三个文件对于落实电力体制改革9号文件精神,切实推动“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电改方案,落实十九大报告能源革命精神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自2016年的第一个文件发布,时间已经过去了已近两年。但配电价格一直没有得到公布。

二、分布式能源发展呼唤配电价格发布

这两年,我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仅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我国光伏装机量已经超过7700万千瓦,2017年分布式光伏占到当年全部光伏的36%,2018年上半年分布式光伏占比已经超过一半。分布式发电市场化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的发展呼唤配电价格的分布。配电价格公布,将会有效地推动我国分布式光伏市场化的进程,加快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和分散式风电平价上网。

在光伏行业去补贴的背景下,如果配电价格不能尽快公布,将严重阻碍光伏行业的发展,也阻碍风电和其他分布式发电行业的发展。

中国的光伏产业和风电产业,不仅将要完成中国的能源结构调整还将帮助全世界更好的利用可再生能源,支撑我国“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的战略目标。

各省(区、市)根据历年文件精神尽快发布配电价格已经刻不容缓。

三、输配电价数据中的结构性矛盾

依据各省已经分布的输配电价,可以计算出各省的配电价格,即过网费。

对110kV电压等级与10kV电压等级间的大工业用户的配电价格(即过网费)进行核算,得数据如下。

无补贴光伏02:第一个无补贴光伏基地已经获批

注:此表为俞庆核算

由图表可知,在北京,如果分布式光伏项目在110kV并网,卖给同一个110kV变电台区范围内的10kV电压等级的执行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所需缴纳的过网费是0.0463元/kWh。

这个配电价格的数据值可以有两个用途。一个用途是明确增量配电网的配电价格的上限。文件中明确“用户承担的配电网配电价格与上一级电网输配电价之和不得高于其直接接入相同电压等级对应的现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一个用途是配电网内的分布式光伏等分布式发电在自由交易时所支付的过网费。

以天津为例。天津现行的输配电价,大工业用电,1-10kV每千瓦时0.2052元,35kV每千瓦时0.1774元,110kV每千瓦时0.1772元,220kV每千瓦时0.1723元,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贴,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由此可计算出110kV至10kV电压等级的配电价格为0.329分钱。这是增量配电网自天津电力公司的220kV变电站购买电力再卖给10kV用户所能加价的上限,同时这也是在110kV并网的光伏电站售电给10kV用户所应该给电网公司所交纳的过网费。

输配电价已经正式发布,各省电网公司和物价部门都对此价格表示认同。但各省物价局均未按照文件要求将此方法计算的各省配电价格的结果进行发布。一个可能的原因是,该核算结果用于确认分布式发电过网费的时候,当地物价局和电网公司都认为该数过于小了。这暴露了目前输配电价数据的内在结构性矛盾。

有些部门在面对增量配电网改革时,希望配电价格越低越好,在面对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时,希望过网费越高越好。有这种双重标准倾向的,最明显的是电网公司。较低的配电价格,能够有效阻击增量配电网的建设,降低增量配电网的投资回收率。但是如果这个结果用于过网费时,电网公司则表示太少了,物价部门也觉得太少了。

按目前公布的输配电价,配电价格最高的四个省为广西、深圳、云南、贵州,均在南方电网区域内。南方电网区域内配电价格基本高于0.10元。

为啥南方电网和国家电网的输配电价的特征有这么明显的差异?

有明白这事的专家给我们分析一下。

各省物价部门迟迟不发布配电价格(即过网费)的另一个理由是交叉补贴未能准确核算。

四、建议尽快发布各省配电价格

至2018年8月底,各省均未发布配电价格相关的数据,也没有发布配电价格的时间表。

2018的7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发改运行〔2018〕1027号文件《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文件中再次提到,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应科学合理确定配电电价”。然而,配电价格发布仍然没有时间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2018年要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大幅提高市场化交易比重。配电价格尽快发布,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革命思想,关于电力市场建设要求的当务之急。

参考资料四:国家电网支持能源革命、支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经常听到有人反映电网公司不支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主要指是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但国家电网发策部的同志分明在国家能源局召集的会议上,积极表示支持试点,甚至承诺“基层单位如果阻挠试点,请领导告诉我们详情,我们总部去批评他们”。

也有人传言,分布式光伏对电网企业将造成重大利益损失,所以电网公司坚绝不肯让步。

虽然有各种各样的传言,但我始终不相信国家电网的高层领导会在这个问题上,公然反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革命的布署。

比如,今年中央让工商业降电价,你们有听说电网公司不配合,拒不执地的情况吗?

当然,我也听到了电网公司的同志表示说,这两年不应该再搞那么新的光伏风电项目,先把弃风弃风问题解决好。

我了解到,国家电网公司以内部文件形式转发1901号文件和2150号文件,表态积极支持试点工作。

无补贴光伏02:第一个无补贴光伏基地已经获批

无补贴光伏02:第一个无补贴光伏基地已经获批

无补贴光伏02:第一个无补贴光伏基地已经获批

我问过南方电网的有关负责领导,南方电网是否也会发布同类文件。他说,国家发改委的文章,南网遵照执行就是,不必另行发布文件。

我更相信的是国家电网会从习近平总书记,从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手中接过中国能源革命的大旗,当中国能源革命的旗手。

我觉得没有再比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舒印彪适合当这个旗手的了。

别的不说,就冲舒印彪在2017年当着20多个国家的科技部长和能源部长宣称“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全面替代”,这个魄力和远见,适合当旗手。而且在目前,中国能源央企的副部级领导中,再没看到这种表述。何况,电网是未来能源系统的枢纽,这点早已是共识。

无补贴光伏02:第一个无补贴光伏基地已经获批

声明: 本文由入驻维科号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

发表评论

0条评论,0人参与

请输入评论内容...

请输入评论/评论长度6~500个字

您提交的评论过于频繁,请输入验证码继续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

太阳能光伏 猎头职位 更多
文章纠错
x
*文字标题:
*纠错内容:
联系邮箱:
*验 证 码: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2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