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week视点:太阳能国有化事件回应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把黑龙江省气象部门推到了风口浪尖。虽然这件事情已经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然而人们依旧没能等到黑龙江政府满意的回应。
6月14日,黑龙江省人大审议通过《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气候资源为国家所有,对气候资源探测将实行探测许可制度。《条例》中“风能太阳能属国有”被公众广泛质疑。对此,中国气象局法规司权威人士表示,同水利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一样,气候资源也属于国家所有,这一点不存在疑议。
另据有关方面透露,由国务院主导制定的国家关于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的有关条例已在征求意见阶段,最迟2014年下半年即可出台。而现已投入运营的风能太阳能企业,两年之后或将根据国家级条例规定重新接受考察和审核。
“气象局不甘心被排除在新能源热潮之外,想增加财路,而对企业来说,又多了一个主管的部门,又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根据《条例》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从事探测或者未按照批准的探测范围、探测种类从事气候资源探测等违反《条例》行为将予以处罚。《条例》赋予了气象部门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开发的审批权。而在业界看来,这无疑是气象局想多增加一条财路,不想被排除在新能源盛宴的门外。
争议遭“禁言”
据国内媒体报道目前,黑龙江省气象局已经在内部要求工作人员“禁言”。内部人士称,气象局内部没有想到这个条例发布后会引起如此大的争议,内部已经明确表示“不能乱说话”。
近几年,中国风电及太阳能发电行业迎来了大发展。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中国风电装机容量连年翻番增长,截至2010年底,新增风电装机超过1600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突破4000万千瓦,双居世界第一。
2008年底,国家财政部出台了《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中资或中资控股的风机设备和零配件生产企业开发并实现产业化的1.5兆瓦以上的前50台新产品进行补贴,补贴额为600元/千瓦,整机制造商和零配件制造商各拿50%。
由于国家在政策层面的支持,国内风电企业纷纷在全国各地“跑马圈地”。但相对于内蒙古、河北、甘肃等省份,黑龙江省的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水平差距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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