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投诉
订阅
纠错
加入自媒体

中国光伏走出“杯具”的几条路

  转机在“屋顶”光伏发电

  从应用的类型来看,可以将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应用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太阳能光伏电站发电后由国家电网进行并网收购;二是太阳能光伏电站发电后完全自用与消化;三是太阳能光伏电站发电后在用户侧与电网输电合并使用(光伏电微网技术)。

  而在如何扩大光伏内需应用的思路上,由于前几年的基本观点是“要有广阔的地面空间”,于是西部地区的广阔大地一时间成为了“热土”,大型的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站也随之大量地出现。但是,在“壮观”的背后所显现的则是现实的困局。

  大型的光伏发电站虽然建成了,但电发给谁呢?在这种情况下,“西电东输”似乎成为了唯一的选择,但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则是难上加难。这是因为,在传送能量密度相对较低的光伏电能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层层升高电压,还要配套新建一系列高压、超高压的输变电装置,并且在到达了目的地后,还要经过层层降压后才能够使用,传送的成本相当高,并且规模化传送的各种条件也还远没有具备。

  鉴此,原来的基本思路在实际的应用中遭遇到了“经济合理性”的挑战,思路的改变也就成为了必然,“自发自用、内需转机在屋顶”也逐渐开始成为了扩大光伏发电内需的基本观点,而此次的调查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

  根据调查的分类数据显示:主要以“屋顶”为安装平台的“分布式”装机容量,近两年来的增长幅度极高。2011年与2010年相比,增幅提高了109.14%;2012年(预计)与2011年相比,预计增幅将提高147.68%。

  而实际上,在全球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中占据了超过70%份额的欧洲,采用的基本模式也就是“分散开发、自发自用”的模式,其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充分利用了“屋顶”来扩大光伏发电的内需。

  技术升级

  发展薄膜太阳能技术

  9月6日,欧盟刚刚针对中国光伏晶硅组件、硅片电池等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使产量占世界60%的晶硅太阳能企业雪上加霜。面对美国的双反和欧盟的反倾销,中国光伏产业的出路何在? “薄膜太阳能之父” 拉尔斯•斯托特(Lars·Stolt)的回答是:应以技术升级应对反倾销,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从新产品上找到突破口。

  9日,拉尔斯•斯托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光伏企业为全球光伏产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中国光伏企业在降低光伏产品价格方面的贡献巨大,降低产品价格创造了更大的市场,而扩大的市场对各方都是有益的。”他说。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声明: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OFweek观点。刊用本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翻译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发表评论

0条评论,0人参与

请输入评论内容...

请输入评论/评论长度6~500个字

您提交的评论过于频繁,请输入验证码继续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

    太阳能光伏 猎头职位 更多
    文章纠错
    x
    *文字标题:
    *纠错内容:
    联系邮箱:
    *验 证 码: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2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