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201”终落实锤 受伤的还会是中国吗?
根据中国商务部官方网站消息,1月23日(美国东部时间2018年1月22日),美国总统特朗普批准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全球光伏产品采取保障措施的建议,美国将对全球进口的光伏电池和组件征收特别关税。从2017年4月到2018年1月近9个月的时间里,闹得沸沸扬扬的美国“201”调查终落实锤,受伤的还会是中国吗?
“201”调查终落实锤
在说明具体的“201”保障措施之前,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这一长达9个月的贸易调查及事件的发展过程。
2017年4月,美国太阳能公司Suniva提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要求运用“201条款”,对非美国制造的所有太阳能光伏产品实施贸易救济,设立最低进口价格;
2017年5月,ITC发布公告,称应国内光伏企业Suniva申请,对全球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保障措施调查(“201”调查);
2017年9月,ITC就5月立案的光伏电池及组件“201调查”作出损害裁决,认定进口产品对美国内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下一步将研究对进口产品采取限制措施;
2017年11月,ITC向美国总统特朗普提出了3份不同的贸易救济措施建议,其主旨是通过配额、关税以及许可证等形式来限制光伏产品进口;
2018年1月,美国总统特朗普批准ITC对全球光伏产品采取保障措施的建议,对全球进口的光伏电池和组件征收特别关税。
相对于大家熟知的贸易“双反”措施,“201”更加具有普遍性,因为它针对的是不是某一个国家,而是全球的光伏产品。然而即使如此,鉴于中国光伏产品在全球的渗透与强大的竞争力,“201”法案的落地针对的依然是中国。毕竟对于欧美多年的贸易“双反”,中国企业已经开始在台湾、新加坡、越南等地投资建厂,然后将光伏产品销往欧美,以抵消“双反”影响。美国可以对中国进行“双反”,但是不能对每一个国家都进行“双反”吧!事实上他们的确这样做了,随着“201”法案的落实,美国将对全球进口的光伏电池和组件征收特别关税。
据了解,此次“201”法案的贸易保护措施具体分为光伏电池和组件两部分。针对光伏电池,美国对每年的首个2.5吉瓦之内的进口电池免征关税,进口总量超过2.5吉瓦之后的进口将被征收特别关税,税率从第一年的30%逐年降低,每年降5%,最后一年为15%;针对光伏组件实施的关税措施更为简单粗暴,在实施期限的四年之中,税率从第一年的30%逐年降低,每年降5%,最后一年为15%。其中将所占出口额百分之三以下的普惠制受惠国排除在措施范围之外。
我们应该紧张吗?
令所有光伏行业人士都心有余悸的是,在八九年前,正是因为欧美对中国的“双反”,引发了2010年左右我国光伏企业的倒闭潮,我国光伏市场由此受到重创,直到2014年左右才开始回暖。既然美国该项所谓的“贸易保护措施”主要针对的是中国,那我们应该紧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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